10月3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隆重举行侦破“10.17”案件总结表彰大会,对在侦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立功人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会前,储波、巴特尔等内蒙古自治区领导亲切接见了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邢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10月17日,呼和浩特第二监狱4名重刑犯杀害一名狱警后越狱脱逃,中央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此案,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政法委积极做出部署。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武警内蒙古总队以及呼和浩特市委、政府、政法委、公安局等各有关单位迅速行动,严密布控,全力展开围捕行动,各参战单位和人员团结协作,经过67个小时的奋战,成功侦破案件,越狱脱逃罪犯1名被击毙,3名被抓获。该案的迅速侦破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为了表彰先进,弘扬社会正气,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授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等9个单位侦破“10·17”案件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李铁丰等114名同志侦破“10.17”案件先进个人称号;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颜炳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栗耀庭,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协查缉捕支队副支队长王苏荣以及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局长张玉岭、政委陈青华、副局长侯天胜、民警郭延军7名同志记一等功一次;舒雅等16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李志勇等31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对武警内蒙古总队予以通令嘉奖;对参与侦破“10.17”案件的包头市公安局、赤峰市公安局、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和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舍必崖乡予以通报表彰。
记者从表彰大会上了解到,关于兰建国同志的荣誉和表彰等工作还在程序报批中。(北方新报 记者 王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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