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直陈弊病“开药方”
会议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了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在谈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时,他表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轻刑化的问题突出,难以起到惩治和警示作用。为此,他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完善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对一些严重犯罪适当提高法定刑,进一步明确量刑标准,规范免刑、缓刑的适用,加大惩治渎职犯罪的力度。
曹建明说,检察机关着力查办发生在安全生产、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社会保障、企业改制、抢险救灾、就业就学等民生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其他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据介绍,从2005年以来,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1202件38754人,已侦结提起公诉17943件2330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7.4亿元。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96人(内有厅局级47人、省部级5人)。依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件,以及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进行报复陷害的案件1266件2186人。重点加强对司法活动中侵犯人权现象的监督,严肃查办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和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案件1062件1586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情况时坦承,执行领域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较为严重。一些执行人员对自己要求不严,吃请受礼,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的把审判权、执行权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的形象。个别法院执行部门窝案、串案问题严重,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极坏。
对于执行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王胜俊表示,要着眼于杜绝乱执行行为,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分权制衡原则对执行权进行科学配置,将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交由执行机构不同部门和人员行使,对违法执行行为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建立完善执行听证制度,对执行程序中的重大事项一律通过公开听证解决,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表达权。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会法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情况。在谈到工会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时,他指出,许多国有企业的集体合同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尚未形成科学、合理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高管层与普通职工之间劳动报酬相差过于悬殊。执法检查组发现,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企业侵害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比较严重;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依然偏窄,城乡发展不平衡;劳动安全卫生保障不到位;有些国有企业进行改制时忽视职工的民主权利。
此外,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也作了国务院关于今年中央政府投资安排及实施情况的报告。据指出,2009年中央政府投资总额9080亿元。截至8月底,已下达中央政府投资7170亿元,占今年投资总额的79%。他说,中央检查组今年已经开展的两轮检查和审计署的审计结果表明,尚未发现中央投资用于“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楼堂馆所项目,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吴邦国委员长访问美国、古巴、巴哈马三国情况的书面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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