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就“钓鱼执法”一事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10·14”事件真相大白,但事件留给人们的思考却仍将继续。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使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这是上海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日给“10·14”事件的定性。26日,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新的调查报告说,“这个调查简单草率,结论与事实不符,误导公众和舆论”。
这里,公众和舆论被“误导”了吗?如今,“误导公众和舆论”有那么容易吗?
事实上,根本没人相信“取证手段并无不当”,可信的只是它的欺骗性,只是它对政府形象的小丑般的恶搞。要说公众和舆论被这样的调查报告“误导”了,那简直是对公众和舆论基本道德感和判断力的视而不见。
其实,再次调查后的准确表述应该是此前的结论“企图误导公众和舆论”。但人家并没有用关键的“企图”二字,因为加上这两个字,就等于把炮制虚假报告的执法局的主观恶意揭开了,也就等于一点面子都不留了。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对公众和舆论的一次真正的“误导”:表面上的严肃,可能深藏着对“自家孩子”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怜悯之心。
事实上,像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那样,以虚假调查报告这种小聪明“误导公众和舆论”,难度已经越来越大了。为什么呢?因为,公众和舆论的是非判断力已今非昔比,不正视这一点,就是在社会的巨大进步面前神经麻木。
通过这次事件,我们的公共事务管理者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公众和舆论面前的任何小动作,都可能失去公众和舆论的信任,最终离民众越来越远。(张金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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