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规范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申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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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规范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申报
2009年10月27日 11: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27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自荐、评估、确认等工作通知》,对拟申报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的地方提出进一步规范和要求。

  《通知》要求,自荐单位要严格对照领导协调机制、社区建设规划、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各项服务、社区各项管理全覆盖五项标准,全面对照检查,切实达到标准后,再提交自荐材料,切忌操之过急、降低标准。各有关省市民政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填写推荐意见,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民政部收到自荐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地方,启动评估程序。通过评估的地方,将在媒体上公示,无异议后,民政部发文确认其全国示范单位资格。

  《通知》还对已创建成为全国示范单位的地方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已创建成为全国示范单位的地方,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共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社会氛围;要继续加强指导与扶持,帮助示范单位解决具体问题,逐步提高示范单位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对已确认的示范单位,民政部将继续进行后续跟踪观察,组织开展调查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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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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