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以知情权为前提,如果将财政信息捂在黑窗之中,“监督”也就无从谈起。“三公消费”鲜活在公众身边,绝不因行政部门不公开就凭空消失。越对“三公消费”遮遮掩掩,越显示出行政部门在“三公消费”上的“此地无银”。
广州市首次在网上公开年度“账本”,114个政府部门的2009年部门预算近日均上网公开,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媒体披露此消息的当天,广州财政局的网站就被网民点瘫。舆论普遍认为,广州此举应在全国推广。
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一年多后,在“打造透明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等理念已为中央反复强调后,地方财政预算的公开已是大势所趋,瓜熟蒂落。监督权以知情权为前提,如果将财政信息捂在黑窗之中,“监督”也就无从谈起。从几个月前最高检察院举报网站被点瘫,到这次广州财政局网站被点瘫,恰恰证明民众从不缺乏参与政治、监督政府、制约公权的热忱。所缺的,只是一个让公民权利伸张的平台。
尊重公民知情权,进而认真对待公民监督,不应只是广州一地的事。民众对财政账本公开的期盼并非始于今日,然而在漫长的等待后,却只有广州一枝独放。如果地方政府主动公开财政账本不可期待,更高权力机构在政府财政账本上的强制性要求就成为必须。这当中,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有足够的法律空间担当起督促、指令、强制之责。政府的预算要送交人大审议、讨论和通过。如果连财政预算的公开都做不到,代议机关怎能代表民众批准政府的“不公开预算”?投票权最大的功能,正在于它可以说“不”。
充分肯定的同时,也应看到广州财政预算的公开也并非尽善尽美。比如,在已公开的信息中,公众最为关注的“三公”消费(公款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仍然缺失。以广州市委办公厅的“支出预算总表”为例,这里公开的只有“行政运行、专项服务、专项业务、事业运行”等几项,预算总额高达9548.83万元。在有限的信息里,人们完全看不出“三公”消费在预算总额及各分项中所占的比例。至于各大项又包罗哪些小项,“专项服务”与“专项业务”有何不同,普通公众均是云里雾里。广州市相关部门还需在公开后,虚心接受民众的质询,为民众解疑释惑。
站在民众的视角看政府的财政预算公开,自然越详细越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年度财政预算案材料中,行政部门的开支细到了添置一张坐椅。预算案详尽如此,公权力要想浑水摸鱼,自是无从下手。若“三公消费”仍能隐身于诸如“行政运行”等大类别与大概念之中,监督仍然无从谈起。
若站在行政部门的视角看财政预算公开,很可能情况恰恰相反。“三公消费”不是应不应该公开的问题,而首先是能不能公开的问题。敢为天下先的广州,也要在“三公消费”上模糊了之,从一个侧面说明“三公消费”确实严重。在庞大的部门利益面前,自然不能任由既得利益者决定公开还是不公开。因此,审计公开和预算公开的齐头并进,就格外重要。
“三公消费”鲜活在公众身边,绝不因行政部门不公开就凭空消失。越对“三公消费”遮遮掩掩,越显示出行政部门在“三公消费”上的“此地无银”。相对实然而言,广州财政预算的公开可喜,值得鼓励。相对应然而言,广州财政预算的公开还有诸多可以改进的空间。 □王琳(海南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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