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在二00九年度两岸关系研讨会上作重要讲话。 中新社发 霍潺 摄
中新网成都十月二十五日电 (记者 曾嘉)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王毅二十五日在此间说,大陆方面为启动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所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大体就绪。“如双方都认为有需要,在海协会和海基会的第四次会谈中可以就商签协议问题交换意见,并推动这一进程。”
二00九两岸关系研讨会二十五日上午在成都开幕,王毅出席并发表讲话,对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提出三点意见:第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深入挖掘合作潜力,以互补互利、共同发展为目标,大力推动两岸新型产业合作;第二,遵循经济规律,优化投资环境,积极鼓励大陆企业向台湾投资,以利于台湾经济振兴和两岸企业共同进步;第三,兼顾各方利益,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机制化,确立两岸经济合作的长期稳定框架。
在谈到第三点时,王毅说,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已达到相当规模和水平,尽快实现经济关系的正常化、制度化和机制化已是大势所趋。为此,两岸之间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自然而然提上两岸关系发展的日程。今年以来,两岸各自就此进行了前期准备,目前双方有关学术机构均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两岸专家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通过商签这一协议,逐步消除贸易壁垒,合理配置资源,可以拓展合作领域,扩大合作规模,提高合作层次,对两岸对外贸易和经济增长都具有正面和积极的促进作用。
他指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为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推进两岸经济全面深入合作而作出的具有两岸特色的制度化安排。商签这一协议,既要符合两岸经济合作的需求,符合两岸贸易投资的特点,也要符合两岸关系的发展方向。这一协议的主要内容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及经济合作等领域。商签协议的步骤可以是先建立框架和确定目标,然后再协商具体事项。两岸达成综合性和框架性经济合作协议,有利于在现有基础上更为迅速、全面地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有利于为两岸人民谋得更多和更实在的利益,有利于台湾经济提升竞争力和扩大发展空间,有利于两岸共同应对经济全球化特别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增强的趋势。
王毅说,商签这一协议,目的是促进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增进两岸同胞共同福祉,最大限度地实现优势互补,最大可能地追求互利双赢。鉴此,两岸应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秉持相互开放的理念。在此基础上,大陆方面愿意充分考虑台湾方面的合理诉求,尽量照顾台湾同胞的实际利益。协议从总体上讲,对双方显然都是有利的。但同时,对某些产业和社会群体可能受到的一些影响,两岸有关各方应认真细致地加以评估,在商签协议的过程中妥善兼顾,从而使协议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和代价最小化。
他强调,大陆方面为启动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所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大体就绪。我们愿与台湾方面协商,近期内完成两岸专家的共同研究,年内在两会框架下尽早启动正式商谈。如双方都认为有需要,在海协会和海基会的第四次会谈中可以就商签协议问题交换意见,并推动这一进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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