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护伞
黎强在三名保护伞的帮助下,让非法营运的车辆变成合法营运,并获得多条线路的营运指标。据起诉书称,3名保护伞受贿款55.5万余元,但他们帮助黎强非法获利近千万元。
1 纵容黎强换来一辆的士
蒋洪 2003年12月起,任重庆市巴南区运管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长,2005年任所长。
2004年,黎强经营的渝强公司购买了38辆客车,在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的情况下非法营运。为让非法营运披上合法的外衣,黎强找到蒋洪帮忙,将非法营运车辆转为合法营运车辆。
2004年11月24日,为了回报蒋洪,黎强将其公司一辆出租车以19.5万元的价格承包给蒋洪,而当时该公司出租车最低承包价为26万元。
此后,蒋洪在长达2年的时间内,纵容渝强公司非法营运,致使该公司非法获利248万余万。
2006年9月,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大队对渝强公司的38辆非法营运车处以罚款190万元,但公司未接受处罚。10个月后,黎强在蒋洪等人的帮助下,成功变身合法营运。
2 受贿48万为黎强牟利
肖庆隆 2003年8月起,任重庆市沙坪坝区运管所所长。
2004年,在肖庆隆的介绍下,黎强准备与文某收购该区钢城公司100辆营运车。黎强承诺,一旦收购成功,肖庆隆将得到干股。
收购过程中,文某因与其他人竞争引发矛盾。为了赢得收购,黎强派出十多人对文某的竞争对手进行威胁。
随即,肖庆隆利用管理职权进行协调,促成并帮助黎强的渝强公司与文某按比例经营70辆营运车。肖庆隆获得了黎强48万元感谢费。
在肖庆隆的帮助下,2005年6月,黎强获得了上述70辆车中49辆的营运指标。此后,肖庆隆放任渝强公司17辆客车进行非法营运,使渝强公司非法获利249万余元。
3 “协调”上访照收红包
姜春艳 1991年12月起,在重庆市信访办工作,2007年任来访二处处长。
2000年7月,渝强公司在未办理营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投放15辆依维柯客车营运,与另一公司的车辆竞争从而引发拦车、堵路等群体事件。
为了获得合法经营的指标,黎强组织人员到重庆市信访办上访,另一公司也上访。接访时,黎强找到姜春艳,要求她帮助其非法营运的车辆获得营运指标。姜同意后,指点黎强找重庆市交通局一官员帮忙。
在重庆市信访办的协调下,黎强获得11个营运指标。
2000年9月,黎强故伎重演,再次投放20辆非法营运车,并组织人员对其他公司车辆进行拦截、打砸和围堵,随即还组织人上访。
姜春艳再次接访,协调期间收取了黎强1000元的红包,再次帮助其得到11个营运指标。事成后,黎强再次送给姜春燕500元。
此外,姜春燕还多次帮助黎强,在黎刻意组织人员上访后出面帮助其非法获利。
起诉书称,2001年到2009年,以过春节拜年和平时聚会的名义,黎强共送给姜春艳1万余元现金。此外,姜的儿子上大学,黎强送现金3000元。2008年,姜的儿子和其女朋友到黎强驾校学车,黎强未收费。
记者 褚朝新 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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