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国殡葬协会公墓工作委员会年会在武昌举行,该会主任王计生针对公众议论较多的“殡葬暴利”发表演说称:改变传统的观念,殡葬就没有暴利可图,在武汉就有1000 元以内的安葬方式。王计生解释说,有些殡葬产品,确实存在一定利润空间,比如骨灰盒、墓地。大家如果改变观念,不盲目攀比,理性消费,骨灰盒、墓地就没有暴利可图。(10月21日《武汉晚报》)
殡葬业形成垄断的局面与当前立法偏向密不可分。《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定办法》明确规定,殡葬事业单位应经办多种殡葬服务项目,增收节支;收入稳定,经费自给有余的单位,除更新改造基金留归本单位外,其余部分实行殡葬事实单位和主管部门盈利分成制。在这种惠内性极强的“部门法”关照下,殡葬业想不发财都难。报载,江西南昌市审计局不久前对南昌殡葬管理处审计时发现,2008年殡葬处除工资性收入外发放职工奖金、福利447万,人均约5.6万元;全年招待费开支62.89万元,占全部公务费支出的33% ;违规列支该市民政局和税务、物价等单位人员加班费、补贴、餐费及差旅费等11万元。
殡葬馆在各地往往是“别无分店,独此一家”。反映到管理体制上,则是民政局领导身兼数职,既是民政局的领导,又是殡葬馆的馆长,还是公墓的经营者。就在这种相对集中的垄断和管理的权力支配之下,逐步形成了“你不火化不行,我罚你”、“不在我处火化不行,无他处”、“不在我公墓区葬不行,没处葬”的殡葬格局。难怪有人调侃“买东西可以砍价,吃饭可以打折,唯独殡葬不可以讲价”。
此外,垄断性定价也为殡葬业形成暴利起到推波助澜作用。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殡葬定价并不是在广泛征求了群众意见,召开了殡葬业价格听证会之后而产生的,而是由殡葬业自己人根据本行业成本加利润之后产生出来高估的收费价格。由于殡葬业定价的暗箱操作和不透明,加上一些地方从自身利益考虑,对殡葬业给予了包括税收在内的扶持,导致了殡葬业获取了巨大的利益空间。
近年来,要求殡葬业管理体制改革、打破行业垄断和行业暴利的呼声此起彼伏,但是,却没有得到积极响应和支持。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有关方面不愿意跳出殡葬业固有的利益圈子——那怕殡葬业积弊丛生,增加了民生负担。
所以,要想改变殡葬业垄断和暴利的格局,当务之急是必须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引进竞争机制,打破行业垄断,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活得起死不起”的怪现象。 井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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