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收了钱,是否意味着存在非法营运行为?
按照张军的说法,他当时所经历的场景,与孙中界如出一辙,都是在路上遇到有人拦车,然后执法人员一拥而上,以非法营运私车为由,扣押车辆,对司机处以行政罚款。
那么张军和孙中界属于非法运营吗?来听听执法部门的看法。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李建江:“因为你没有营运的资质,只要你收钱了现在认定的标准就是你从事非法运营。”
李建江,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分管闵行区交通工作,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是这次开出张军违章罚单的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的上级主管单位。
记者:“即便你好心捎人家?只要你收了钱?”
建交委领导:“这个不存在好心的问题,如果你是好心就不需要收钱,学雷锋就叫义务劳动,所以你要收钱就不能叫好心了。”
记者:“所以你觉得他收10块钱油钱也不可以么?”
建交委领导:“你没有营运资质的你收钱了就认定你从事非法运营。”
记者:“这个小伙子为证明自己的清白把自己的手指头砍掉了,你知道这件事吗?”
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主持工作副总队长蔡敬艳:“这个消息我们也是今天早上通过媒体才知道这个事情,目前我们了解的情况还没有回来,这个事情我们听了以后说心里话我们也比较担心。”
蔡敬艳,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主持工作的副总队长,他向记者介绍,虽然目前小孙自断手指的案件还没有调查清楚,但对于他们查处的案件来看,认定是否属于非法营运却很简单。
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领导:“你没有这种许可你从事这种经营,一个你和当事人是不认识,然后你有这种收费的行为,只要有这些要素构成那么就可以认定为他是非法营运。”
记者:“哪怕只有一次也能够认定吗?”
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领导:“因为对非法营运的认定不是按次数来认定的,是按照他违法的认定的。”
记者:“哪怕你只有一次?”
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领导:“哪怕你只有一次也是非法营运,那么它认定的标准不是按次数。”
执法部门说,是不是拿了钱就是判断私家车和黑车的唯一标准,由此可以推想,他们所谓的取证也就是只要在车上看见了钱,证据就算拿到手了。但作为张军的代理辩护律师,郝劲松却不这么认为,我们再来听听他的观点。
国纲律师事务所公益部主任郝劲松:“所谓非法营运,首先是一种经营行为,这个明显不是经营行为,比如说我看你有一本书,我觉得挺好,十块钱你卖给我,这个不是经营行为,工商部门不能由此认定你没有营业执照,税务不能说你需要缴税,这个只是民事之间的一种交易行为,不能认定为经营。”
即使私家车收了钱,是否就意味着存在非法营运行为?郝劲松对这个标准提出了疑义。实际上,在钓鱼案中,最大的争论焦点还不是在这里,而是用设诱饵和钓钩,来让司机上钩的方式。张军和孙中界认为,执法部门是采用钓鱼的方式来让他们上当的。
我注意到你刚才讲了一个关键词叫钓鱼,那么,像孙中界他们遭遇的到底是不是钓鱼呢?当初上他们车的人是不是钓钩呢?我们的记者专门在上海进行了明察暗访。
孙中界自伤和张军起诉,接连两起事件引发了社会对钓鱼执法的质疑。而随着越来越的受害者站出来现身说法,人们怀疑在一次次钓鱼行动背后,似乎存在一个职业拦车的群体,他们组成了一条灰色的利益链条。
甚至有人说,整个上海市至少有上千个在路上拦截车辆的“钓钩”,每次执法活动开始前,执法部门都会先确定抓黑车的地带,然后带着钓钩前去踩点,一般一个区至少设置五六个点,一个点要抓至少5辆车。这种怀疑是不是站得住脚呢?我们再看看记者的调查。
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里提到,在上海,交通执法部门利用“钓钩”执法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他们在招募“钓钩”时还有具体要求:一是要长得干净,不猥琐;二是衣服得穿得干净,像个普通市民;三是容易被信任,“最好胖一点,憨厚一点”。 钓钩”每“钓”到一位“非法营运”的司机,便可获得300至600元的奖励,而“钓钩”头目也会拿到20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一个成熟的“钓钩”,月收入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五六千元。而“钓头”每个月能净赚1万至2万元,一年可达十几万元。那么,到底有没有媒体报道的“钩子”呢,我们来到了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镇,这里是当地著名的黑车聚集地。
司机:“99%的都被钩过。”
记者:“你也被钩过没有?”
司机:“钩过。”
记者:“被罚了钱没有?”
司机:“罚了。”
记者:“罚了多少?”
司机:“8000。”
司机:“现在做钩子的人什么样都有,夫妻俩人吵架的,生病的,说不好听的有的死人了身上代着白布说去报丧去,说你帮我送一下,还有冒充医院打着盐水出来的也有,假装生病的也有,都有的现在。”
记者:“你认识他们吗?”
司机:“认识啊。”
记者:“你能帮我找他们一下聊聊吗?”
司机:“不可能,他们承认会被打死的。”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李建江:“我们执法当中不存在用‘倒钩’的问题,用所谓的钩子或者现在媒体上草草的叫‘倒钩’,我们没有用这种方法打击非法营运。”
记者:“但是你能不能提供车上乘客联系方式给我们或者给其他媒体?”
李建江:“这个是保密的,要保护这些人的合法权宜。”
记者:“你们对于协助你们执法举报的那些乘客有奖励吗?”
李建江:“这个我们根据规定的话,我给你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媒体上提供重要的线索它也是有奖励的。”
记者:“你们这个奖励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李建江:“奖励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
记者:“具体的能说一下吗?”
李建江:“这个也是象征性的给一点。”
记者:“有标准吗?”
李建江:“给几百块钱吧,三五百块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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