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钓鱼执法”让人“不敢善良”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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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钓鱼执法”让人“不敢善良”
2009年10月20日 10:0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发生在上海的“钓鱼执法”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并未收敛,最新发生的事件更是令人有愤然之感:某公司刚刚上岗的、年仅19岁的面包车司机在被当做鱼被钓了以后断指以明志,用来说明他并不曾开黑车拉活儿。

  更令人不可理解的是,根据10月19日《法制日报》报道,法院在去年夏天与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形成了一个审理出租汽车管理行政案件的内部规定,支持行政机关的做法。所以,上海的律师普遍不愿意代理这样的案子,而相关的诉讼至目前为止,作为被钓鱼的司机一方从来就没有胜诉过。法院本来应该是行政机构非法执法的刹车,在这里竟然有联手之势,也无怪媒体多次曝光、甚至一个19岁的青年血淋淋的手指都无法阻止其钓鱼了。更何况其中还有深度纠缠的利益,不但这种钓鱼的行为已经成为一种产业,而且根据上海有关部门的情况说明中显示,在查处黑车一项上,他们的罚款收入已经达到了五千万元。

  法律上的问题留待专家与相关机构去操心,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个人倒是更关注这么一段话:“我们按照正常的程序,一般非法运营的车辆有两个特点,不是你车主的事,为什么要揽下?你是不是完全按照乘客的要求开到目的地,如果没有利益关系,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说这段话的是上海市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这段话大致与当年南京彭宇案的判决有异曲同工之妙。南京青年彭宇因为搀扶了一个老大娘而被告上法庭,最终法庭判决如下:“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做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当时我曾写过一个评论叫做《为什么我们不敢善良》,写了没有几天,南京就接连出了两起老人倒地而无人敢上前搀扶的事件,其中一件居然是倒地的老人喊出“我是自己摔倒的”,方才有人敢上去帮忙。

  这样的执法思维与判决,不但是用钓鱼的方式诱导人违法或者诬陷他人违法,而是在根本上破坏了社会赖以存在的、最基本的道德与善意,最终还是那句“不敢善良”。所以,此事从此言一出,已经不是一件简单的法律上的争论,而是两种行政方法、两种对待社会态度之争。甚至我们可以说,单纯停止这种钓鱼执法都是不足,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思维模式与行政方式才可能重建我们社会的善良与信任。(五岳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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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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