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9日召开的公安部相关会议上获悉,公安部决定将原定10月15日结束的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延续至12月底。
据介绍,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10月15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2.2万起,其中醉酒驾驶1.9万起,罚款处罚12.2万人次,暂扣驾驶证10.8万本,行政拘留1.7万人次,因酒后驾驶导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4.5%、38%。
从8月15日到10月15日,我省共组织开展12次全省统一行动,各地共开展区域性整治行动520次,出动警力57180次,设置检查点1900处,检查驾驶人147093次,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065起,醉酒驾驶1045起,行政拘留948人(拘留率为90.7%,部分违法人员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适合实施拘留)。
省公安厅副厅长邱瑞颐强调,各级交警部门要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经验,将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继续保持严查、严管、严处态势。要根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及时调整勤务安排,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高发时段、高发地段有针对性地开展行动。要以大队为单位,每周不少于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其中周末必须安排一次整治。同时要成立查处酒后驾车小分队,不间断地开展这方面的打击整治。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建立严管酒后驾驶长效工作机制,包括建立健全勤务机制、执法保障机制、考核通报机制和抄告制度等,确保打击酒驾工作成为常态。(记者/洪奕宜通讯员/汪春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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