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负起从严管理干部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干部管理是本职,不抓干部管理是失职,抓不好干部管理是不称职的观念
文/本刊特约评论员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理干部。近年来,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队伍的总体状况是好的。但是,还要清醒地看到,有的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思想作风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能力素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干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致使一些干部身上的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有些小事酿成大事。这不仅不利于干部自身成长,而且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各级党组织应注重从严管理干部队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订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从严管理干部贯穿到干部工作全过程。
突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教育。加强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必须进一步严格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干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教育干部增强责任感,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兢兢业业地完成好组织交付的工作任务。教育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求真务实、埋头苦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对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组织上认为需要引起干部本人注意的,要通过谈话等方式对其进行提醒;需要干部本人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的,组织部门要用书面形式进行函询。对在考核中被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对群众有反映并经组织初步了解核实,认为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岗位职责、选拔任用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存在某些苗头性问题的,要通过谈话或者书面形式对其进行诫勉。
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从严管理干部的必要手段。要探索完善干部考核的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考核质量,整合考核资源,增强考核的真实性、准确性;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认真执行各项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干部有关情况。落实个人述职述廉制度;对不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应报告而未报告以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改正的,应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
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做好任前核查工作;畅通干部信息渠道。建立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馈及时、信息共享的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干部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有关情况。
健全监督机制,多层次多渠道管理约束干部。强化党内监督;加强上级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切实履行对干部的监督职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基层党组织的监督;鼓励、保护党代表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把从严管理干部作为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反映干部的问题按照规定向被巡视党组织进行反馈,与有关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的措施,问题严重的按照规定移交有关机关或部门处理。
发挥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作用。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适当方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加强对干部人事法律法规实施情况、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的干部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核查。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舆论监督。高度重视媒体提出的批评、建议。对反映的有关问题要进行认真核实并切实加以解决。
认真执行问责制度。对因工作失职,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干部,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对基本素质较好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
总之,既要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干部,切实加强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又要进一步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抓班子、带队伍是各级党委身负的政治责任,应当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从严管理干部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贯穿到干部管理工作全过程。□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