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被作为“黑车”查处后,司机大呼“冤枉”,称被“钓鱼”,有人提起诉讼,有人断指以证清白。
他们是乐于助人还是非法营运?交通执法机关是严格执法还是利益驱动?法院与执法部门研讨后制定的“指导意见”,与执法部门的“无一败诉”之间,是否存在某种联系?
随着上海市政府的介入,我们期待真相大白天下。
好心让“胃痛”路人搭顺风车,不意遭遇整治黑车营运执法“倒钩”,被处“非法营运罚款”1万元——
10月18日,司机张军(化名)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目前,他已向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并被受理。同样认为遭遇“钓鱼式执法”的19岁司机孙中界,无法自证清白,愤而自伤手指……
近日,上海陆续出现涉嫌“钓鱼”执法的争议或诉讼,而早在去年,此类执法行为已引发血案:上海市奉贤区的黑车司机雷庆文,在协助交通执法部门取证的“倒钩”陈女士拔自己车钥匙时,持刀捅刺致其死亡。雷在去年8月底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些案例,让人们关注到该市闵行、宝山等地几年来整治黑车的某些特殊执法方式,更引出对于放置“倒钩”、“钓鱼执法”等执法方式的诸多疑问。
整治黑车营运,意在规范出租车营运市场,维护营运者和广大乘客利益,理应得到群众拥护。然而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行为为何争议不断?
司机疑遭“钓鱼”惹争议
市政府要求迅速查明事实
张军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他开车去单位,途中等红灯时,一男子捂住腹部,称“胃痛”,要求搭载一程。张军让其上车。约10分钟后,该男子主动提出给10元钱。张军说,我是私家车,看你胃痛才搭你的,不要你钱。
张军的行政诉状称,其停车后,七八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围过来,经过一番争执,张军被带入一辆面包车,轿车被扣押,“胃痛”男乘客则不知去向。
此后,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认定张军非法营运,并处以1万元的行政罚款,交付罚款后可取回扣押车辆。
“‘胃痛’男子是‘倒钩’,我正是‘被钓的鱼’”,张军说。
张军将该执法大队告上法庭,诉状称,该大队工作人员故意设计陷阱,雇佣社会人员,冒充犯病乘客,利用其同情心获得搭载,继而诬陷非法营运,处以高额罚款,而其雇佣的社会人员也会因此而获得奖金;要求法院判决撤销该行政处罚,并让被告承担诉讼费。
“伤指证清白”的孙中界,是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公司员工。
他说,10月14日晚,一名衣衫单薄的男子说天冷要求搭车,他好心搭载,5分钟后,他的车辆被另一辆面包车逼停到路边,搭车男子往车内扔上10元钱。
接着,车门被打开,车钥匙被人拔掉。一名男子出示了该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通知书,称孙中界从事非法客运,孙和车辆均被带离现场。
最后,孙中界在调查处理通知书上签字。当晚,孙中界受到公司批评。无法自证清白的他,用菜刀自伤小指,被送往医院缝合。
孙中界一事,已引起上海市政府高度重视。上海市政府强调,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维护正常的交通营运秩序,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采用非正常执法取证手段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并已明确要求浦东新区政府迅速查明事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公布于众。
另一位疑似遭遇“钓鱼案”的当事人陈瑞勤,是上海市爱慕园林绿化公司的职员。
陈瑞勤说,他开的是单位公车,去年遇到“倒钩”,被以黑车论处。他不服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但一审、二审均败诉。
陈瑞勤还告诉记者,他的车至今还没有取回,每天50元的停车费,累计已达两万多元。但奇怪的是,最近他被告知,停车费可以不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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