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区整治摩的 搭乘者要遭通报单位曝光姓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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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渝北区整治摩的 搭乘者要遭通报单位曝光姓名
2009年10月16日 05:54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渝北区整治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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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主城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规模整治之际,昨日,渝北区再出重拳,直指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俗称“摩的”)。

  昨日,该区政府下发的通告称:即日起,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校教师和学生等,不得搭非法营运摩的,违者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公开曝光。与该规定同时出炉的,还有关于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系列处罚标准。

  市公安交管局统计,从2006年至今,我市道路交通事故中,超七成与摩托车有关。

  昨上午,交警渝北区支队两路大队,兵分两组,重点在两路城区双龙大道、南区转盘、区府路口设立检查站,对摩托车超员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摩托车无牌无证、司机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整顿。两个多小时的检查中,有24台摩托车被暂扣,19人不戴头盔的行为被现场纠正,3辆摩托车非法加装雨伞被纠正,两起超员载人被查获。

  交警支队证实,对摩托车的集中整治,始于本月12日。截至昨日,已依法拘留7名摩托车司机,原因均为无证驾驶。

  摩托车五大陋习

  昨日的检查中,摩托车的驾驶陋习一览无余。辖区交警表示,这些也是交管部门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

  陋习1 :不戴安全头盔

  司机借口:“落家里了”。

  交警处罚: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乘坐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予以警告或处5-50元罚款。

  昨日,交警在路面检查中发现,很多驾驶员没戴头盔,更不要说车上的乘客。绝大多数司机的说法惊人一致:安全头盔落家里了,忘记带出来。

  交警渝北区支队两路大队队长贺昌谷提醒,戴头盔可起到保护头部的作用,不戴的直接后果就是危及自身安全乃至丧命。

  陋习2 :无证驾驶

  司机借口:“搞忘拿了”。

  交警处罚:200元-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渝北交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昨上午进行了一次街头集中检查,拦下11辆证照不齐的摩托车。其中,驾驶员无法出示驾驶证的,占90%以上。

  交警提醒,从我市近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看,很大一部分与无证驾驶有关。公安机关核发驾照,是为了确保驾驶人出行安全。

  陋习3 :非法加装遮雨伞

  驾驶员应对:“我拆了就是”。

  交警处罚: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和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由于交警高密度检查,摩托车上的遮雨伞被纷纷摘除,不过,焊接的铁管大多没拆。昨上午,就有3辆摩托车为此受罚。

  交警表示,这些曝露的铁管,极易在摩托车急刹车时对驾驶员胸腔造成伤害,类似血的教训在渝北区曾有发生。

  陋习4 :闯红灯

  司机借口:“没看到”。

  交警处罚:处警告或100-200元罚款,并处暂扣一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主城各区的民调显示:摩托车闯红灯的现象,是市民最难接受的摩托车陋习之一。记者昨日在现场也见到不少。

  交警表示,摩托车闯红灯,也是整治的重点,除电子警察可以抓拍、纠正,交警也将加强管理,力争在本月末实现明显改善。

  陋习5 :乱停乱放

  司机应对:遇查则走。

  交警处罚: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交警表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保持对摩托车乱停乱放的严管态势。各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将高强度、高密度实施检查。

  记者 涂静 实习生 曾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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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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