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在中俄总理的见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规范通关监管秩序的合作备忘录》在京签署,标志着中俄海关合作正式启动。
这次中俄海关合作有哪些实质性内容?将对中俄贸易产生哪些影响?记者采访了海关总署国际司司长、中俄海关合作分委会中方秘书长朱高章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政府政策与公共管理所研究员马光远。
“灰色清关”长期困扰中俄贸易
记者:这次中俄海关签署合作备忘录的背景是什么?主要内容有哪些?
朱高章:近年来,随着两国经贸合作关系的进一步深入,中俄海关业务往来更加紧密,内容不断丰富。今年6月17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海关合作分委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两国海关合作步入机制化发展轨道。此次合作备忘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签署的。
根据备忘录,中俄海关将开展进出关境货物信息的预先交换,互换报关企业目录并通报变动情况,定期对等交换价格信息,加强中俄海关执法合作,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合作,加大中俄海关贸易统计合作力度等。
记者:中俄海关合作紧锣密鼓,这是不是与俄罗斯“灰色清关”有关?
马光远:的确是这样。我们注意到,在政府文件中看不到“灰色清关”这样的用词。但要把中俄海关合作讲清楚,“灰色清关”是个绕不开的词。
上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为缓解国内市场轻工业产品供应的紧张形势,不得不从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外市场大量进口便宜的日用消费品。针对俄海关清关手续繁琐、税率复杂的情况,为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鼓励进口,俄罗斯海关允许所谓的“清关公司”为货主代办进口业务,提供运输和清关捆绑在一起的“一站式”服务,这就被称为“灰色清关”。
“灰色清关”是伴随着中俄民间贸易发展而出现的,已在俄存在20余年。其导致的俄进口税款流失、滋生腐败等问题早在多年前已经引起俄政府的关注。
“灰色清关”是长期困扰中俄贸易并经常导致贸易纠纷的复杂问题,两国经济利益深受其害。
中俄海关合作对治理“灰色清关”意义重大
记者:在协助俄方解决“灰色清关”问题方面,中国海关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中俄海关合作对治理“灰色清关”有什么意义?
朱高章:我们的基本原则是,在遵循国家法律、国际惯例及保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基础上积极配合俄方打击“灰色清关”,深化双方在规范海关通关监管秩序领域内的务实合作,为双边贸易健康持续发展创造安全便利的条件。
中俄海关合作对治理“灰色清关”有着重大意义。一方面,有助于规范通关秩序、提高监管效率、规范企业行为、打击走私违法,帮助俄治理“灰色清关”。另一方面,两国海关学院将加强合作,对进出口外贸企业就通关业务加强宣讲和培训。
近期,中国海关已向俄海关提出三项建议,包括交换报关企业名录、向收货人签发“报关单证明联”、简化守法外贸企业通关手续,部分建议已经被俄方吸收。
记者:近年来,俄罗斯针对中国商人发动的打击“灰色清关”事件不断,我们应该怎样看待这些事件?
马光远:1998年以来,俄罗斯对华商市场的查抄事件不断。2008年9月,俄罗斯针对中国商人发动有史以来最大规模打击“灰色清关”事件。今年6月俄罗斯关闭莫斯科切尔基佐夫斯基大市场,在俄华商再次严重受损,涉及货款50亿美元,集装箱2万个。
我们认为,俄打击“灰色清关”有利于规范贸易渠道、净化贸易环境,有益于双边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但在具体过程中,希望俄方考虑到“灰色清关”的历史原因,保障在俄华商的合法权益。其中,有三点值得特别关注:
第一,“灰色清关”是出现在俄进出口环节,我方也就是中国海关管的环节,不管是出口还是进口都没有这种现象。第二,中俄民间贸易在近20年发展中为两国经贸合作作出了应有贡献,其历史作用不容否定。要切断中俄之间的这种贸易往来,也是不现实的。第三,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灰色清关”涉及人、货、钱等多个方面,在这个事件中,俄方是内因,中国海关愿意积极协助。
记者:现在有些人担心,中俄海关合作就是“严打”,意味着中俄贸易就更加难做了?对于广大华商来说,今后在中俄贸易中又该注意哪些问题?
朱高章:在俄华商应从长远利益出发,尽快转变经营模式,了解俄海关有关通关规定,选择正规报关公司向俄海关合法申报,坚决摒弃“灰色清关”方式。近期海关总署将在中国海关网站上公布经俄罗斯联邦海关署登记注册的专业报关公司名录,华商可从中选择报关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坚持守法经营,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杜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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