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组大量超员、卖站票,并非始于这个“十一”黄金周。早在动车组开行之初的2007年,北京、上海等动车组开行密集的城市,就已经出现卖站票的情形。“航空式服务”的动车组竟然不再“航空”,当初信誓旦旦的公开承诺,也不算数了,这无疑让广大铁路乘客感到郁闷。
不过,动车组卖站票,大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实在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但在无奈接受之余,对于动车组卖站票这件事,我们又不能不提出两个前提条件——
首先是,安全方面的质量要求和条件。“由于运行速度较快,出于安全考虑,列车上不允许超员,保证每人都有座位”。现在,卖站票、允许超员已经成为事实,“运行速度较快”的背景依然存在,那么,那些买站票乘坐动车的旅客的“安全”问题,是否需要被重新认真考虑,并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加以防范?
其次是,价格方面的公平要求和条件。站票与坐票之间舒适程度的悬殊,不言而喻。但现在,动车站票仍与坐票完全一个价(二等坐票)——明明站着乘车,付出的代价却是昂贵的“航空式”票价,显然不公平不合理。而另一方面,原本不准超员的动车组车厢内,突然增加大量站着的无座乘客,对于那些有座乘客来说,乘车的舒适感、质量也是有所降低的。
动车组的定价标准非比以往,其基价数倍、翻番于此前的普通旅客列车,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向“航空”靠拢的高价。这种背景下,如果依然坚持站票坐票一个价,其对于站票旅客权益的侵害,也是翻番的。张贵峰 (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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