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9:00,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刘钟永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采矿罪等一案。
在昨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针对刘钟永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与质证。公诉机关当庭举示了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刘钟永为其团伙成员提供住房的租房协议、租房照片、收购煤炭的相关证据,在其团伙成员被抓捕后刘钟永安排其老婆及团伙内其它人员到看守所给被抓捕成员“上账”的记录等相关证据。在庭上,刘钟永对公诉机关指控其非法采矿罪未持异议。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被告人人数多、涉案罪名多、犯罪事实多,作案时间跨度达9年,预计庭审时间将持续三天。目前,该案庭审正常有序进行。(数字记者何通海、通讯员杨君相)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