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度考录公务员报考指南(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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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度考录公务员报考指南(3)
2009年10月13日 11: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第三章 考务安排

  一、什么是报名序号?何时可以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后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字,务必牢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10月28日8:00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

  二、报名确认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是怎样的?

  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均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09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

  各地考试机构网上确认的网址、咨询电话,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三、如何办理报名确认?

  网上确认的基本程序:

  (1)报考人员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所在考区网上确认系统;

  (2)阅读、熟悉考场规则和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并做出诚信考试的承诺;

  (3)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以当地考试机构网上明示的规格要求为准,对不符合规格的数码照片建议用图像处理软件另存为符合要求的照片);

  (4)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以下报考人员还需要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①更改考试地点、更改姓名中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个别数字的报考人员;

  ②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报考人员;

  这些报考人员应拨打咨询电话和关注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按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报名确认时可不可以更改考试地点?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考试地点的,报考人员应提早拨打考试地考务咨询电话获知办理更改及确认手续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更改考试地点。

  五、报考人员可否更改个人信息?

  报名确认中,有二类报名信息经当地考试机构同意后可以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录机关同意,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报考人员要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时,须出示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同样,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人员出示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

  六、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由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①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②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办理减免手续的方式和时间由各地考试机构自行确定。

  七、如何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在11月23日9:00-27日16:00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或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自行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八、公共科目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3.不能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不能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另外,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九、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与考试地考试机构联系。

  十、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0年1月上旬开始,报考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查询自己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十一、如何获得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单?

  本次考试不下发考试成绩单。考生确实需要的,可在2010年2月28日前向当地省级考试机构申请,由当地省级考试机构负责出具成绩证明。

  考务咨询电话:010-64401192、64401193、64401261

  考务咨询时间:2009年10月26日—11月28日(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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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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