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本市(北京)将重点指导出租汽车、餐饮服务、建筑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建立行业性调解组织,以便积极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有效化解矛盾。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工作意见”。
文件称,今后本市将加快推进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在市、区、街乡建立调解组织,在产业园区、工业园区、高校园区等用人单位集中区域,加快建立区域性的调解组织。
具体目标是,着力在百人以上企业普遍成立调解委员会,力争在三年内达到基本全覆盖;进一步推动建立大型企业集团、行业等调解组织建设,2009年试点成立不少于20个大型企业、行业的调解组织,2010年实现大型企业集团、行业调解组织建设的基本到位。(记者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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