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信访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长期以来,信访制度在疏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绝大多数上访者有着合理合法诉求之外,也确有极少数人借“上访”之名无休止地提出无理要求,以闹事制造“压力”要挟地方政府;而一些地方为了“息事宁人”,一味迁就、退让,甚至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无条件满足恶意“闹访”者的漫天要价,造成信访工作严重扭曲变形,陷入“该解决的不解决,不该解决的乱解决”之怪圈。
“闹访”之痛
本刊记者 李钧德 范春生
“闹访”者的漫天要价
南京郊区农民张某,从2003年开始,因拆迁补偿问题多次采取穿状衣、打横幅、喝农药等极端方式上访。据介绍,张某原有住房面积154平方米,2002年因大型公用设施建设需要,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对张某的住房进行拆除。按照当时的拆迁政策,张某获得了拆迁补偿金29万余元(当时当地的房价约为1800元/平方米)和一套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其后,因拆迁问题张某多次大闹政府部门,并攀爬国家大型活动倒计时牌。无奈之下,相关部门又给了张某一套77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2005年4月,张某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调解结案,这次他又得到6万余元“补偿款”。在民事调解书中,张某承诺不再就补偿问题提出任何异议及诉讼。
但从中尝到“甜头”的张某并没有信守承诺。此后的几年中,他还是时常到相关部门上访,甚至扬言要携带汽油与他人同归于尽。去年奥运期间,张某再次向相关部门开出“天价”:5套80平方米装修好的住房,另加150万元补偿金,否则他就要制造“有影响的事件”。事实上,类似张某这样以极端方式要挟政府,试图达到个人不合理目的的“闹访”者还有不少。
张兴武是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的一名基层信访干部。9月25日,他在接受半月谈采访时说,自己从事信访工作5年多,专门负责在信访大厅接待上访者,“闹访”现象几乎每个工作日都会发生。记者调研发现,目前“闹访”行为升级后,主要表现为跳楼自杀、封堵道路、封堵大门等,更有甚者使用暴力,不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还严重威胁工作人员和其他人的人身安全。今年40岁的辽宁省彰武县人罗某曾因涉嫌盗窃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其间,罗某到处上访,虽经司法机关调查和裁决,但他依然不满,多次上访并以自杀等极端手段相威胁、闹事,并将劝说其息访的高某打伤。
地方政府无奈的背后
河南某地一名信访干部告诉记者,他们那里有位姚老汉,上世纪90年代初,其独子逃学在录像厅看录像时与人发生纠纷,打斗时被对方群殴致死。案件很快被公安机关侦破,凶手也被抓获归案。因打人者作案时差一个月不满18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姚老汉不服,认为公安机关包庇凶手,遂上访告状。
后来,河南省高院领导出面,拿着刑法条文向他解释:法律确有不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不判死刑的规定,不存在谁包庇谁的问题。姚老汉又说被告人的家属买通公安,更改了被告人年龄,仍然上访不止,并由最初的拦县领导车辆、摘县委牌子,发展到在北京拦中央领导车辆。
此案距今已近20年,先后有十多位上级领导做出批示,当地县委书记历经6任,几乎每个县委书记一上任,都要先处理他的上访问题。中央及省市有关部门也多次派出调查组,对此案进行复查,均没有查出关于被告人更改年龄的事实。每次向姚老汉反馈调查结果时,他就一句话“你们官官相护,我不相信”,继续上访。
县里接待他的干部每次见到他,都要给一些生活费,乡里也给他办了低保,逢年过节都派人去看望,甚至答应他只要不上访,再给他盖几间房子,可是,每次拿到钱后他还是一句话“你们是官官相护,我要到北京告你们”。
为了姚老汉上访的事,各个部门光调查组就派了不下十几个,再加上县里每次去北京接访,耗费的人力物力不计其数,但都解决不了问题。姚老汉不但自己到处上访,还串联其他人一块上访,给其他上访户支招,甚至还有人拜他为师,向他取“上访经”。
记者采访了解到,基层类似的“闹访”有不少,其中以涉法案件居多。有的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再发回重审,官司一打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终审判决早就判过了,有的也执行过了,但当事人不服,还是一个劲上访。对这类涉法上访,一些地方政府束手无策。正如一名基层信访干部所言,党委政府权力再大,责任心再强,也不能替法院改判案件啊。其实说到底,这类案件的发生,主要原因还是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不够。名义上说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实上缺乏权威性和公信力。
辽宁某地一名信访局长对“闹访”颇感无奈:虽然“闹访”者的行为有时让人很恼火,但他们大多是普通老百姓,大多属弱势群体,都有这样那样的困难,这样那样的原因,所以,处理起来很难让人硬起手腕。
“闹访”之痛亟待医治
目前,一些地方为了“息事宁人”,一味满足“闹访”者的诸多不合理要求,以图阻止其“闹访”行为,最终形成“闹访”者不减反增,陷入“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怪圈。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把息访的主要精力花在恶意“闹访”者身上,却对通过正常渠道上访者的合理合法诉求不管不顾,让许多上访群众“很寒心”。
河北某县一名纪委书记对记者说,当前,有些人已经抓住基层政府“敏感时期”的软肋,漫天要价,一旦达不到要求,就越级上访,给当地政府造成很大压力进而迫使其作出毫无根据的“让步”。一些人看到“闹访”背后的“价值”所在,便摇身一变成为“职业上访者”。闲来无事,这些人四处打听“谁在上访”,进而收集一些上访者的身份证,进京进行信访登记,非常容易给地方政府弄一个“进京集体访”的记录,从而与地方政府讨价还价。实际上,这在一定程度上是逼迫基层干部隐形渎职,因为每一次突破底线的所谓“照顾”,都会以其他人利益的损失作为代价。而这又会引发新的社会不公,制造新的群体性矛盾。张兴武认为,“闹访”现象如果任其发展,甚至愈演愈烈,很可能会形成一股势力,这对从源头上治理信访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非常不利,应该引起高度警惕。
一些专家指出,对那些恶意上访者,政府不能一味妥协,而应该通过劝阻、批评、教育,引导其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对于经劝阻、教育无效,仍多次进行恶意上访的,政府应理直气壮地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惩处,绝不能姑息迁就。
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琦等专业人士认为,尽管发生“闹访”事件有诸多因素,尤其有“闹访”者的主观个人因素,但也暴露出当前群众利益诉求渠道还不畅通、解决信访问题的机制、形式尚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为此建议,必须发挥法律的效力,并从源头上规范信访秩序。一是完善利益诉求渠道尤其是申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二是完善信访组织机构,建立信访案件处理上的“终审制”,避免无休止“闹访”;三是建立听证等制度,对于敏感或群体性的信访问题,应采取召开听证会等方式,让群众信服,用真心真情、公开公正换回信访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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