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十七大之后召开的专门研究党的建设的中央全会,全会文件内容应该主要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上下功夫。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的部署很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很多,党的建设涉及的党和国家工作领域也很多,全会文件不可能也不需要面面俱到地研究党的建设全部内容,而应重点研究解决当前党的建设中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紧迫性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基于这样的考虑,《决定》写了八部分内容,分两大板块。第一、第二部分为第一板块,是文件的总论,主要论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总结和概括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在全国执政条件下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第三部分至第八部分为第二板块,是文件的分论,从6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关于总体要求
《决定》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按照党章要求,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着眼于增强全党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以上这个总体要求,提纲挈领、要言不烦,覆盖了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从根本上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对这个总体要求,应当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尤其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把握好“四个着眼于”的党建着力点。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党的十七大主题的重要内容。《决定》提出,党的建设要“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就是要求党的建设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的主题,为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决定》提出党的建设要“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就是要求党的建设要始终把握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不动摇;“着眼于增强全党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就是要求党的建设要着力激发和增强全党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而奋斗的政治热情和内在动力;“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是要求党的建设要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这“四个着眼于”,点明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着力点,体现了党的建设同党领导的事业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第二,把握好“五位一体”的党建总体布局。党的十七大确立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五位一体”的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决定》重申了这个总体布局。在这个总体布局中,党的思想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为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思想基础;党的组织建设为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党的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和肌体健康,既为党的建设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又反映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的成效;党的制度建设为党内生活提供运行机制,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制度保证。实施这个总体布局,要求我们在部署党的建设工作时要着眼全局,统筹兼顾党的各方面建设,使之相互配套、相互促进,既突出重点、又整体推进,从总体上提高党的建设工作水平。
第三,把握好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决定》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个重大命题和重大任务,这是根据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归根到底是要准确把握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在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上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最根本的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指导党的建设,深入研究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认真总结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新鲜经验,不断推进党建理论创新。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最根本的是严格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进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既要有实体性制度又要有程序性制度,既要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又要明确规定违反规定怎么处理,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推进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最根本的是既要继承和发展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党的建设成功方法,又要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包括探索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探索运用现代管理学、组织学、心理学等现代科学方法,借鉴外国执政党建设的有益做法,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第四,把握好党的建设总目标。《决定》提出,“进一步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个总目标,鲜明而集中地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思想路线、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符合我们党的党情,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都要牢牢把握这个总目标,都要聚焦于这个总目标,都要为实现这个总目标而奋斗。
(二)关于主要任务
《决定》在把握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不面面俱到的原则,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出了6个方面的任务。
第一,提出了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的重要任务。建设学习型政党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任务。《决定》围绕这个任务,突出强调必须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以此为抓手带动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决定》重点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这4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二,提出了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任务。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广泛凝聚全党意愿和主张,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决定》重点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这5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三,提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任务。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五湖四海,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决定》重点从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健全干部管理机制这5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四,提出了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的重要任务。党的基层组织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抓基层、打基础,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决定》重点从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这5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五,提出了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要任务。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总结这些年的实践经验,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必须多管齐下,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等突出问题,这样才能切实抓出明显成效。《决定》重点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这5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六,提出了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坚决反对腐败是我们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决定》重点从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这4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新举措
《决定》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当前和长远相结合、全面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科学性和实效性相结合,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思想理论上、政策取向上、工作部署上提出了不少新要求新举措。这里列举30条重要的新要求新举措。
(一)提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做到三个“准确把握”和一个“及时总结”(即:准确把握当今世界发展大势,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准确把握改革发展实际,及时总结党领导人民创造的新鲜经验),围绕“四大问题”(即: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不断作出新的理论概括,增强理论说服力和感召力,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二)提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党员领导干部要作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功经验,形成有利于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中央委员和省部级领导干部要认真研读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著作,切实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
(三)提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要模范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划清“四个重大是非界限”,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
(四)提出在全党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提高全党学习能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加强对全党学习的指导和服务,加强理论宣讲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重要依据,使各级党组织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
(五)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明确权责为重点完善地方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部门党组(党委)工作机制,健全党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
(六)提出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党报党刊和党建网站,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七)提出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增强代表广泛性;扩大党代表大会代表对提名推荐候选人的参与,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建立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落实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
(八)提出完善党内选举办法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
(九)提出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加强党委决策咨询工作,发挥咨询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听证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
(十)提出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把德放在首要位置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十一)提出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增强科学性和真实性;鼓励多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拓宽党政干部选拔来源;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完善考察标准,落实领导干部任用延伸考察办法,增强考察准确性;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
(十二)提出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十三)提出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培养,优化领导班子配备,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着力抓好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重大问题研究。
(十四)提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大力选拔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练、重大斗争考验、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
(十五)提出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宏观管理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办法。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东中西部地区干部交流力度,疏通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渠道。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切实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切实解决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十六)提出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干部职级与待遇挂钩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
(十七)提出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做法,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
(十八)提出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健全党内表彰制度,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鼓励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推广党员承诺制等做法,探索建立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机制。
(十九)提出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鼓励转业退伍军人到乡、村工作,及时调整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加大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力度,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
(二十)提出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建立全国党员信息库,健全城乡一体、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实行城乡基层党组织一方为主、接续培养、两地考察、相互衔接的优秀农民工入党办法。加强城乡基层党建资源整合,普遍推行机关、企业、社区党组织同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等做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2010年底基本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任务。
(二十一)提出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联系群众方式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机关工作要重心下移,基层干部要坚守一线,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坚持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定期接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十二)提出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营造求真务实良好氛围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从领导机关做起,大力整治文风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大力清理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切实解决节庆剪彩过多过滥问题。改进各级领导干部活动报道。
(二十三)提出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办公经费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禁为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购买、建造住房和配置用车,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对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要及时提醒、批评、制止。
(二十四)提出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建立健全通过民意调查等征求群众批评意见制度。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勇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保护坚持党性原则的党员,不准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二十五)提出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重点内容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依据。
(二十六)提出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在全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任职行为。
(二十七)提出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查办大案要案组织协调。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行为。
(二十八)提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地方党委常委会要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巡视工作领导机制,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完善巡视程序和方式,提高巡视成效。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二十九)提出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三十)提出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建设高素质党务工作队伍。加强党建工作调查研究,推进党建理论创新。
《决定》提出的新要求新举措,是多年来党的建设实践经验的新总结,反映了我们党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一系列重大问题上的新认识,体现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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