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官员:国家民族政策不会改变 只会完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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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民委官员:国家民族政策不会改变 只会完善
2009年09月27日 16: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27日电 国新办今天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60年来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成就等方面情况。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杨晶在发布会上表示,包括新疆在内的所有民族地区,国家总的民族政策不会改变,只会在原有的基础上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的变化加以完善。

  杨晶说,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这是根据中国的国情所选择的,实践证明它是成功的。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少数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把国家总的发展的方针政策与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也把国家的发展与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结合起来。

  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吴仕民说,有的公民认为国家对待少数民族很“优惠”,并可能认为这种“优惠”超出了一定的范畴。这反映的第一个基本事实是,在中国,确实对少数民族有优待,因为这种优待是极其必要的,并且这种优待在很多情况下不仅仅表现为对某个民族的优待,而且表现为对整个民族地区的优待。

  吴仕民指出,这些政策在形式上很多是通过法律的措施,通过一定的程序来确定的,也就是根据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管理地方事务的有关规定来确定的,因此这些政策属于合法和依照一定程序制定出来的。

  吴仕民称,将来中国政府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政策将是坚持最基本的原则,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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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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