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起,湖南浏阳拟提职的75名领导干部在浏阳党风廉政网上公布他们的年收入、房产、投资、车辆等所有财产,预示着酝酿半年的浏阳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终于出台。浏阳模式,因其公开资料最齐全、公开方式最大众,而被称为“最彻底”模式。24日晚,浏阳市纪委一位权威人士表示,公示从21日就已开始,3天的公示期确实已过。
对此,有人形象生动地称为,“花炮之乡”浏阳又燃放了一响令国人叫绝的“花炮”。尽管这响“花炮”只燃放了3天,但已相当的不容易不简单。今年4月,有媒体报道,从今年起,浏阳市领导干部的个人收入、个人财产、配偶及子女从业、就学、出国(境)、外出旅游、公车使用、入股投资、婚丧操办等,都要向当地纪委申报,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现如今,浏阳官员财产公示从拟提职领导干部“破题”,这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最彻底”的公示,是否“最真实”?关于“官员财产公示”,第一个“吃螃蟹”的是地处西北边陲的阿勒泰。据悉,2009年1月以来,阿勒泰地区已公布了千余名官员的财产情况。2月,阿勒泰地区纪委对官员的财产申报已经进行了初步审核,发现在申报中,有部分官员存在虚假申报的情况。针对这些官员纪委已进行逐一登记,并展开调查。有评论认为,阿勒泰在爆假中求真,那浏阳的这次公示可有“虚假成分”?
公示官员财产,贵在接受民众监督。如果只是在浏阳党风廉政网上公示3天,显然可以接受民众监督的面不够广、时间也不够足。为何当地的报纸与广播电视不同步公示呢?为何不多公示几天呢?缺乏严格监督的公示,效果必然打折,虚假就会“趁虚而入”。一定程度上讲,监督是否有力,关系到公示的实效。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是公认的“阳光法案”。不久前召开的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则要求,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9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有关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立法的问题时表示,“关于四中全会提到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我的理解是我们在这个领域的法治建设,可能以法律的形式,也可能是以党纪和政纪的形式,这都是广义的制度建设的内容。”
在推进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上,法律是后盾,制度是“加速器”。在法治建设与制度建设中,尤其要考虑到有利于民众监督这个要素,考虑到如何对民众监督进行及时反馈,如何利用民众的监督资源来完善公示制度等。(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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