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当天北京市车载电台禁用 违者或将究刑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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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当天北京市车载电台禁用 违者或将究刑责
2009年09月17日 09:13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北京市政府昨天(16日)发布国庆期间无线电管制通告,明确10月1日零时起至24时实施局部无线电管制的区域和要求。通告中还规定,管制期间车载电台等7类电台设备将在全市范围内停用。

  管制令明确要求,除经批准、直接用于国庆庆典活动的无线电台(站)外,其他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管制令。如果管制范围以外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对直接用于国庆庆典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应按照要求立即消除干扰。违反规定的,将由无线电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袁国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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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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