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滞留加拿大达10年 引渡问题令世人瞩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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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昌星滞留加拿大达10年 引渡问题令世人瞩目
2009年09月17日 08:22 来源:人民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资料图:当地时间二零零七年四月五日,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德蒙迪戈尼作出决定,接受赖昌星提出对其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赖昌星在当天记者会上尽量回避记者的提问,但谈到最近的心情时自称“很高兴”。 中新社发 吕振亚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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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形容说,赖昌星,一个楼梯上响动了十年的名字,却始终没见下楼来。10年前,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惊动中国大地,几十名党政干部在赖的“银弹”“肉弹”面前倒下,赖昌星出逃加拿大。10年后,中加两国司法交涉能否奏效?如果赖昌星从此平安无事,是否会为大陆贪官效仿?

  今年8月,加拿大联邦公民身份及移民部长肯尼在接受温哥华一家电视台采访时透露,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2005年与赖昌星离婚)今年5月已与她跟赖昌星所生的23岁女儿赖真真自愿返回中国福建老家,目前生活稳定。肯尼还表示,赖昌星日后如果愿意按照这个模式自愿返回中国面对司法指控,他和加拿大移民部乐意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帮助。

  赖昌星在加拿大说,自己逃亡海外已经有10年了,在经济上和精神上承受着很大压力。“虽然我在加拿大过得‘还行’,但我还是一直想回去,毕竟那里才是我的家乡。”赖昌星多次放话说“想回家”,也表示“即使最后被遣返也能接受”。但在他看来,曾明娜回国没事,并不代表他回去也没事。其实,这么多年来,赖昌星一直说的是“如果在加拿大把所有法律程序走完,仍然判我遣返,我会愿意接受”。换句话说,他是铁了心要把官司打到底。

  此事又一次将赖昌星拉回到中国人的视野中,再度引发了世人对赖昌星还能在加拿大“赖”多久的猜想。

  在加拿大“十年之赖”

  如果不是一次“意外事件”,赖昌星早已回到中国。

  2000年,中国政府正式通缉赖昌星并要求加拿大政府撤销其移民资格并将其遣返中国。而赖昌星为了逃避被遣返,与曾明娜在2000年向加拿大政府申请难民资格。2005年9月1日,赖昌星的难民申请上诉被加拿大移民部驳回,他立即提起遣返前风险评估。2006年5月初,加拿大联邦公民身份及移民部最终完成对赖昌星的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于当年5月26日将他遣返回中国。

  然而,就当赖昌星被试图带上飞机时,为拖延时间他竟以头撞柱,结果“死里逃生”。2007年4月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蒙蒂尼裁定,加拿大联邦公民身份及移民部所作出赖昌星遣返风险评估“缺少对赖昌星回国可能遭到虐待的机制上的可信保证”,需交由另一名遣返前风险评估官员对赖遣返中国风险重作报告,以重新裁决是否应遣返赖昌星。这样一来,赖昌星又成功回到了加拿大复杂的司法程序中。2009年1月22日,赖昌星获得加拿大移民部的工作准证,此后并相继申请到卑诗省工卡和医保卡,可以找工作并享受卑诗省医疗保险。

  为拒绝被遣送回国,赖昌星与前妻不惜重金聘请律师同加拿大政府对簿公堂。近十年来,他们从移民部到难民裁判庭、联邦法院和联邦法院上诉庭一路败诉,却也利用司法制度,一路上诉。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赖昌星可以继续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法律程序拖延时间,使遣返一事再度进入往复循环的怪圈。

  目前,由于中加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加拿大只能用《移民法》上的遣返程序送走逃犯。事实证明,这种程序花费巨大,过程极为漫长,没完没了的诉讼加重了加拿大纳税人的负担。比如赖昌星,就在这个遣返程序中不断上诉,而得以滞留加拿大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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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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