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款旅游、奢侈购车、大发过节费等八大典型案例,并明确指出,凡利用中秋、国庆之机,乱发钱物,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9月15日《南方日报》)
逢年过节,单位发点儿东西本在情理之中,也是不少公职部门的一道隐蔽风景。但以节日的名义公款旅游、公款消费,却值得人们警惕。
即将到来的60周年国庆,当然是全国人民翘首以待的重大节日。然而与此同时,节日腐败现象显然不会放过这一好时机,各种公款消费以及借机乱发钱物的念头和准备工作,想必也早已摩拳擦掌、按捺不住。此时此刻,广东省纪委通报节日腐败案例,并明确指出利用中秋国庆之机乱发钱物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不仅发出了整肃节日腐败的严厉信号,更是对觊觎国庆已久的公款腐败兜头浇了盆冷水。
应该说,广东省纪委对于节日腐败行为的预警,的确是相当及时,其整肃节日腐败的决心更是值得期许。不过,节日腐败的治理,假如仅仅有节前友情提示,恐怕还不够。首先,“不得乱发钱物”说起来容易,但却多少显得含混不清,如果对于乱发钱物没有明确的规定,究竟怎么才算乱,依旧给节日腐败留下了足够的空子。此外,腐败固然存在节日效应,但却未必非要以节日为掩护,面对节前监管力度和反腐信号的加强,节日腐败完全可以和反腐玩起“猫鼠游戏”,假如乱发钱物从节前改为节后甚至平日,上述反腐力度便被轻易拆招解招。
基于上述视点,重视腐败节日效应,加强节日反腐力度,固然不无必要,但是,如何建立并完善日常的反腐机制,让腐败在任何时候都无机可乘、无空可钻,显然才更切中题旨,标本兼治。(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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