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
在湖北省武汉市某小区的住宅内,一名男子站在讲台上,手捧着一本已经卷了毛边的《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口若悬河地描摹着“璀璨辉煌的明天”。
台下人头攒动的“善男信女”们,在这名男子“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做不到”的鼓吹下,无不摩拳擦掌,准备干出一番“事业”。
如果你认为这是一场激励青年创业的演讲课,那就大错特错了。实际上,这是今年武汉警方侦破傅某传销案时的一个真实场景。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今天(13日)对记者表示,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当前传销违法犯罪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向不发达地区蔓延
这位负责人说,近年来,传销犯罪活动逐渐由东部向西部,由沿海向内地,由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蔓延。
据介绍,过去,西藏、青海等偏远地区从未出现过传销活动,但今年以来,却出现了数百名西藏、青海居民被诱骗到安徽、陕西等地参与传销活动的情况,给处置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此外,手法不断推陈出新是传销犯罪活动的又一个特点。过去,传销的人员是“只进不出”,而现在逐渐演变为“有进有出”,传销组织裂变速度明显加快;同时,在传销内容上,由以往的传商品、传实物,逐渐演变为传概念、传理念、传份额,直至发展到所谓的资本运作。
武汉警方破获的傅某传销案,就是资本运作的典型案例。要加入这个资金运作游戏必须先交纳5.06万元加盟费,即可成为三星级会员,然后发展下线3名,并指导下线再发展3名下线,每发展一名下线每月可领取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报酬,随着下线人数的增多,依次晋升为四星级会员、五星级会员,当拿满800万元后出局。
“出局后可以进入第二轮游戏,继续交钱,然后再继续发展下线,挣到上千万元后再出局。”这位负责人分析说,在传销组织的活动方式上,传销窝点高档化、授课小型化、手法多样化、活动集会化等趋势越来越明显。这些变化,使传销活动更加隐蔽,诱惑和欺骗性更强,发现和打击的难度加大。
更具技术含量暴力倾向
“从去年下半年以来,网络传销明显增多。”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江苏、浙江、安徽、广西、云南、河北等地公安机关相继破获了一批大型网络传销活动。
在被公安部列为“打传”一号案件的“蝴蝶夫人公司”传销案中,传销组织就通过互联网发展注册会员超过6万人,遍及湖南、浙江、河南等20余省市,聚敛资金达6亿多元,此组织甚至还向全国会员宣称2009年5月在香港上市。
“网络传销成本低,蔓延速度快,相对于传统传销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更为巨大,危害更为严重。”这位负责人说,一些利用网络传销的组织者、策划者为逃避监控和打击,将网络服务器设在境外,且易于转移和隐匿,给公安机关查处带来很大难度。还有的推销网络产品,玩的是高科技,但是换汤不换药。
传销活动不但加入了“科技”的元素,而且暴力化倾向也日趋严重。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传销人员因受到处罚,打砸基层工商所、围攻执法民警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个别传销组织向暴力犯罪组织演变的情况。今年6月初,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在抓获一名传销团伙头目时,遭到传销人员集体围攻,暴力抢夺被抓犯罪嫌疑人,造成一名民警和一名见义勇为市民重伤。
农民工大学生参与传销突出
“目前传销组织的违法主体向各阶层扩展,农民工、大学生等群体受骗参与传销的情况突出。”这位负责人说。
据统计,陕西警方在“百日行动”侦破的传销案件中,进城务工农民、农村闲散劳动力占30%,城里待业人员占近50%,学生占近20%。
由于这些群体有着就业的迫切需求,同时在就业方面又存在一定的困难,传销组织就以招聘、实习、介绍工作为名,诱其上当。
记者了解到,“百日行动”下步工作将进一步本着“狠打严防、标本兼治”原则,综合整治传销活动。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对涉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员众多、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犯罪案件以及那些没有实际产品,纯粹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网络传销”或打着“资本运作”等幌子从事传销犯罪活动的,将进行重点打击。
对于查处的传销人员,将认真录入公安机关“传销黑名单数据库”和工商机关的“传销人员信息库”,做好传销人员的比对工作,将参与传销者的信息及时向有关地方和部门反馈,对多次参与传销者从严打击。
这位负责人表示,尤其是对传销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及骨干分子,公安机关将充分运用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的组织领导传销罪这一法律武器,从重查处,严厉打击。(本报记者 徐伟 本报见习记者 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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