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长沙)市交警支队获悉,该支队向市政府建议,针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除按照交通法规给予处罚外,抄告市纪检监察等部门备案。目前,方案已报市政府等待批准。
据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支队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66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10起,目前该10人已被警方行政拘留。据了解,这10人中没有一人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
据了解,市交警支队给出的具体建议是,针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除按照交通法规给予处罚外,抄告市纪检监察等部门备案,并纳入公务员绩效考核。酒后驾车受到处理的,第一次诫勉谈话,写出书面检查;第二次公开通报批评,责令当事人停职反省一个月,绩效考核降等。醉酒驾驶的,实行“一票否决”,绩效考核排名末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次,由市文明办牵头,把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单位文明指数测评,与全市文明单位评比和个人评比评优挂钩。目前,这些建议内容已经上报市政府,等待批准后方能生效。(记者 彭翔 通讯员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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