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成都九月八日电 (王萌)八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成都无证醉驾男子孙伟铭一审被判死刑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终审判决。
八点四十八分,审判长王静宏宣布,法庭认定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成立,但其有真诚悔过表现,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宣判后,孙伟铭当庭大哭。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四日中午,成都三十岁男子孙伟铭无证醉驾别克车,连撞四车后逃逸,导致了四死一伤的惨剧。
今年七月二十三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孙伟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伟铭当庭提出不服判决要上诉。
该案受害人家属张志宇、金宇航以及金宇航的姑姑于上午七时四十分许出现在法院门外。谈及今天的终审判决,三位受害人家属均表示可以接受改判。张志宇表示,自己能够接受二审判决的结果是无期徒刑和死缓。而金宇航也表示,“希望这个案件尽快结束,越快越好。自己能接受判决结果是死缓。”
法庭宣判后,孙伟铭的妹妹孙小媚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受害人家属张志宇、金宇航则表示,自己不会选择上诉。张志宇离开法院大门即选择去墓地告诉父母判决结果;金宇航将在今天下午去墓地祭拜父母。
而庭外民众得知判决结果后情绪十分激动,意见也分为两派。部分民众认为判决公正,部分民众则表示量刑上死缓更合适。
孙伟铭案引起了包括媒体、法律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司法界人士呼吁,应该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规范对类似危险驾驶行为引发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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