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醉酒驾车死刑案”案情重大将择日宣判(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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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醉酒驾车死刑案”案情重大将择日宣判(图)
2009年09月04日 16: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死刑案”二审于4日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审。鉴于案情重大,此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现场 图片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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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成都九月四日电 (王萌)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死刑案”,四日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鉴于案情重大,此案将择日宣判。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四日中午,成都三十岁男子孙伟铭无证醉驾别克车,连撞五车后逃逸,导致了四死一伤的惨剧。

  今年七月二十三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孙伟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伟铭当庭提出不服判决要上诉。这是交通肇事案中全国首例判处醉驾者死刑的案件。

  四日上午八时,自发前往旁听庭审的民众和一百四十余家媒体记者已将四川省高院的大门层层围住,表示出极大的关注。

  在庭审中,孙伟铭的律师提出了天网(治安电子监控网络系统)记录事发现场的“新证据”。律师称,根据天网记录分析,孙所驾别克车和一辆白色轿车交汇后,不排除发生了轻微擦刮,随后避让自行车,从而酿成惨剧。检方认为,该记录无法证明孙当时是为了避让自行车而导致汽车失控。

  经过近三个小时庭审,公诉机关检察院方表示,一审定性准确,事实清楚,孙伟铭的主观心态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因孙的行为是间接故意而不是直接故意,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要求找医生,并在一审后进行了积极赔偿,因此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二审中,孙伟铭在做最后陈述前,向被害人家属表示了深切忏悔,愿意用自己一生的时间来补偿被害人家属。

  中午休庭时,受害人家属之一的金女士认为,二审结果若不维持原判则太不公平,这不是用金钱和时间可以弥补的。

  十三时二十分,二审审判长王静宏宣布,被告人以平时的生活行为证实其不是冷血的人,对此证据法庭不予采信;被告人事后对被害人家属进行积极赔付,并出具了被害人家属签署的谅解书,法庭予以采信。鉴于案情重大,本案将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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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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