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卖肾黑市:活人卖"尸肾" 挑供体跟买菜一样(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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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秘卖肾黑市:活人卖"尸肾" 挑供体跟买菜一样(3)
2009年09月04日 06:53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午夜行动

  青岛警方说,该案很大,属刑事案件。已解救的肾友,会送救助站遣返,或通知家属领人

  9月2日22时40分。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镇前桃林社区一个巷子口,一辆黑色桑塔纳慢慢靠近,从车上下来三个黑影。紧跟后面的面包车,也下来四个人。

  黑暗中,他们小声商量。之后,朝目标房屋靠拢。

  门被敲开,“我们是警察!”

  听到喊声,七个赤上身的男子一时不知所措。

  前桃林社区20号,是个有天井的平房院落,四周有两米多高的围墙。正对大门的一个房里,两排6张地铺,被褥破旧,四处还有空啤酒瓶。隔壁屋里,也是两排地铺。

  7名男子不承认卖肾。在去往市区的警车上,他们又告诉了警察准备卖肾的想法。

  几乎同一时刻,另一路警察从重庆南路26号住宅楼807室,带出六名男子。

  这些等待卖肾者,又称为肾友。

  参与行动的青岛海伦路派出所副所长刘世卿说,这十几名男子来自全国各地,他们都是被洗了脑的卖肾者,几乎都甘愿卖肾。他们又被称为“肾友”。

  之所以警方有这次行动,是因小山、阿凡他们的举报。9月1日见到记者后,次日,小山等三人向当地警方报警。

  9月2日当晚带回13名肾友后,多名警员参与了讯问。

  老汪、“心诚”等人目前尚未被抓到,而警方正在进一步侦破中。昨天下午6时30分,记者拨通了老汪手机,他称不做肾移植方面业务。而“心诚”的手机,能打通但无人接听。

  警员上官晓凯说,这案子很大,属于刑事案件,在他们辖区第一次听说。所里已逐级上报。

  到昨天中午,青岛警方仍在核对13名“肾友”的身份资料。

  海伦路派出所分管刑侦的徐姓副所长告诉记者,做完笔录后,可能送市救助站遣返,或通知他们的家人到青岛来接人。

  供需缺口催生黑市

  目前在我国,只有约1%的需求者能实现器官移植愿望,供求缺口使一些人冒险逐利

  海伦路派出所副所长刘世卿介绍,200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而根据媒体公开报道,目前我国器官移植供需市场,存在巨大缺口。

  据报道,在中国,每年有约100万患者需要肾移植,约30万人中末期肝病患者需要肝移植,但每年全国能开展的移植手术不过约1万例。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只有约1%的人能实现移植的愿望。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陈忠华日前对媒体披露,从2003年到2009年8月,中国内地仅有130位公民逝世后成功捐献器官。2007年以来,中国内地每年开展临床器官移植约1万例,其中来源于公民逝世后捐献的器官不到30例。

  巨大的市场缺口,催生的器官买卖黑市早已存在。一些人看中其中“利润”,铤而走险。从媒体已刊发报道看,目前一个肾脏的“市场价”约20万至30万元,或更多。

  在全国各地不少医院的卫生间里,买肾、卖肾的小广告并不鲜见。

  已出台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被专家们认为至今仍有诸多问题待解。

  例如脑死亡标准问题、器官移植的具体规范程序,以及对非法器官移植的刑事惩罚依据等。作为一部行政法规,对于非法的器官移植活动,《条例》仅能创设行政处罚措施,在刑事责任方面难有作为。

  8月25日至26日,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在上海举行。会议透露,我国将部署成立国家和省(区、市)两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日前表示,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是提高器官移植质量、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关键。随着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的逐步建立、自愿捐献的顺利开展,我国的器官移植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应3名举报者要求,3人姓名为化名)

  记者 吕宗恕 青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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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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