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防汛指挥车、一辆卫生监督车、一辆非税收入票据专用车、两辆工商行政管理车、两辆国土执法车、十七辆警用车……如此规模的阵容,难道是联合执法?
不!它们安然停靠在湖南湘潭大学门口,来送孩子们上学。
几位网友近日将上述车辆拍摄后上传到了网上,一名拍摄者称,和几位朋友突发奇想去大学门口拍公车私用,本以为只能拍到一二辆车,没想到队伍如此“壮观”。
公车私用这一话题虽已不新鲜,但网友们依然热情不减,参与跟贴者无数,大家一致指向:公车私用何以如此明目张胆,为何屡禁不止?
“大家都在用”很流行
“不就是用用车嘛,又不是贪污犯罪。”河北省一名与记者熟识的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称,平时他中午外出办私事,有时也借用单位的车辆,“本来就是休息时间,也不影响工作,而且大家都在用。”
一名河南某县县长的专职司机9月2日告诉记者,他在工作日里每天早上7点20分准时去领导家楼下,有两位领导要送,一位是县长,一位是县长上小学的女儿;下班后不管县长是否坐车,他都要准时去接县长女儿放学。休息日,县长去郊区钓鱼等活动,也基本用专车。这位司机说:“我给两任县长和一名副县长开过车,大家都是这么用车的,没什么不同,也没什么不好,司机当然要服务好领导。”
同时,这位司机也并不否认,自己平时外出办个事,也是开着专车去,他说得挺直白:“汽油费能报销。”
全国政协委员刘同心曾在两会期间公布过一份公车私用的情况调查,称一些地区的公车,公务用途占1/3,干部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其结论受到了社会广泛采信。
“公车改革改来改去,公车私用问题愈发严重。”参与了一些地方公车改革的学者、清华大学廉政研究室主任任建明说。他特别指出,公车分为领导用公车和行政执法用车,而后者近年来被私用的现象越来越多。
每年开学期间公车私用高发已是众人皆知,据报道,今年浙江省嘉兴市纪委用心良苦地给全市副处级以上及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发了条温馨短信:“新学年开学在即,请您再次提醒身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公车管理规定,切实杜绝公车接送学生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可9月1日开学那天一检查,依然有22辆公车涉嫌违规。
之前,开公车到离家百米远处打开水一年、公车送自己孩子参加公务员考试面试、开公车去景区游玩、开公车赴宴酒后撞死路人等事件已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而公车私用至今依然“你说你的事,我开我的车”。
他山之石何时攻玉
公开资料显示,据中纪委、监察部、审计署等调查,截至2007年11月30日,中国公务车共5221755辆,年消耗4000多亿元。可以肯定,其中有部分资金被“私用掉”了。在以往的讨论中,很多专家学者将国外的一些经验反复提及,呼吁国内进行效仿。
美国已有数个州政府在公车上安装了GPS系统,纽约州政府称此举在三个月纠正了614车次的公车私用现象,节省汽油14000加仑。印第安那州卫生局公务员利用公车去拳击训练场和超市间购物被GPS记录,6人因此被解除职务并辞退。
瑞典为解决公车私用专门设计了一套“监控系统”:在每辆公车上安装了带公用和私用双按钮的计程器和代码发射器,每隔一段时间监控人员就会将收到资料进行核实,据此对开车者收费或罚款。
除此之外,很多国家都制定了非常严格的处罚措施。美国威斯康星州公务员西蒙让太太搭乘公车去上班,结果被扣除6个月油耗津贴,停止6个月高级咨询师资格,并作为一件“丑闻”记录在本人的信用档案里。欧洲一些国家和新加坡,包括总理、省长等公务员外出办私事都驾驶私家车,因为他们把公车私用与违法犯罪一样看待。
最“无辜”的要数意大利人布赞卡,其在担任锡耶纳省省长时,曾用自己的公务专车接送旅游的妻子,虽然还是自己出的油费,但意大利消费者协会联合会还是将他告上法庭,指控其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意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布赞卡“侵吞公款罪”,判刑六个月。
我国也有学者提出:“公车私用,一万个‘严禁’不如一个‘入刑’。”
需要自上而下改革
说到公车私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名工作人员9月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显得非常气愤,他称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公务员“三公”消费问题突出,他直斥道:“这完全是以权谋私。”他称,目前与公务员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公车私用等问题,但这并非公车私用严重的根源,“关键是一些地方领导不作为,定了不准公车私用的规则,下了文件,领导自己都不遵守,下面自然不会照办。”
他指出,国家早在1989年就下文要求只有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专车,但现在连一些贫困地区的村支书都有专车了,“这样的专车就是专门给自己私人用的车,他上级不知道?他上级镇长、县长可能也有专车。”
在任建明看来,公车私用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是目前的实物配给制度太过落后,大量的公车难以监督,监督的成本太高。他大力提倡货币化改革,即目前我国公车改革的主要形式,“公车改少了,私用的情况自然就少了。”
但目前公车改革的形式不容乐观,前段时间,国家有关部门派人向任建明征求公车改革的意见,他毫不客气地说,很多地方改革停滞不前,有些地方甚至倒退了,公车私用已是法不责众。他的第一条建议便是:制定中央文件,确定时间表,三年至五年过渡期,“全国全面改革,让早改革的地区早受益,而不是现在谁改革谁吃亏,是否改革看领导个人的勇气。”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建议,应当由中办、国办共同出台政策性文件来规范各地的公务消费问题,指导各地的公车改革。“文件中应包括对公车私用处罚的内容,例如开除党籍、降级处分等。各地也可以根据文件和行政监察法等法律制定法规进行处罚。”
姜明安认为,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可以就公务消费着手行政立法工作了,因为只有法律才是规范公务消费的最有效途径。本报记者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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