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地方的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上,"应对媒体的方法和技巧"是一个必讲的课题。其实,媒体不需要用方法和技巧来对付,对付媒体的方法越多,公众的质疑可能就会越多。
9月1日《新京报》报道,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表示,国资委将适时出台有关文件,指导央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工作,包括设立新闻发言人以及相应的新闻发布机构等。
国资委之所以要求央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一个重要原因是,近期不少央企“负面新闻”缠身,让央企的社会形象大受影响。国资委作为央企的幕后“老板”,央企“负面新闻”缠身,这个“老板”自然也脸上无光。
要为央企“洗脸”,新闻发言人制度无疑是很好的“去污粉”。相信这一制度不仅能帮助央企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而且还能够增强公众与央企的互动。因此,对于央企身上的“负面新闻”,既要强力去污,又要预防新的污点形成,这就需要常态性的新闻发布制度。
但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能否为央企洗刷脸上的污点——负面新闻,还有待观察。这首先取决于央企如何看待信息公开。如果央企的很多信息,在公众看来必须公开,但一些央企却认为这是商业秘密或者涉及国家机密,因而捂着盖着,这样的话,新闻发言人制度就可能成了摆设。
其次,取决于有关部门如何推动央企信息公开。笔者认为,国资委、发改委等部门应该成为央企信息公开的榜样。然而,从现实来看,像央企高管的收入及公务消费、央企的利润流向等问题,公众追问了无数次,而监管部门要么以“适时公布”来拖延,要么置之不理。如果监管部门对信息公开都不积极,央企恐怕也很难积极起来。
再者,有关部门要想推动央企信息公开,必须在制度上划清公共信息与商业秘密之间的界限,防止央企以商业秘密为由说出“不便公开”之类的话。类似于“中石油团购门”这样与商业秘密毫不相关的信息,必须毫无隐瞒地公开。
有关部门对于央企的考核,基本上停留在经济指标上。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之后,为了不让这一制度成为摆设,有必要将舆论评价、民意评价纳入考核系统。对于负面新闻多、民意评价低的央企,应该进行相应惩罚。
在不少地方的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上,“应对媒体的方法和技巧”是一个必讲的课题。其实,媒体不需要用方法和技巧来对付,对付媒体的方法越多,公众的质疑可能就会越多。因此,央企新闻发言人在履行职责时,只有积极回应舆论质疑,不让问题“躲猫猫”,才能为国企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否则,央企的“脸”永远都洗不干净。(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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