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辽宁省宋鹏飞、任世伟、郝万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05年6月,辽宁省沈阳市“中国鞋城”内“盛强航空货运站”发生一起致2人死亡,4人重伤的持枪杀人案,调查发现该案系黑恶势力为争夺地盘、垄断市场所为,幕后涉及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2006年4月,辽宁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从全省各地市公安政法部门抽调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公安部对此案进行挂牌督办。经一年多缜密侦查,从这起故意杀人案件中,成功打掉以宋鹏飞、任世伟、郝万春为首的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缴获各类枪78支、子弹1987发、手榴弹3枚,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00余人,破获刑事案件200余起,缴获涉黑资产2亿多元。
1993年以来,宋鹏飞纠集赵文刚、柴宝金等一大批社会闲散、刑释解教和犯罪在逃人员,结成犯罪组织,采取暴力手段,非法垄断从广州市至沈阳市货运运输线路和部分物流市场,逐渐从一名广州货运站的打工仔发展成打手众多、实力雄厚的“黑老大”。1997年以来,任世伟纠集杨成斌、李勇等30多人,结成犯罪组织,大肆进行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作案50多起。2000年以来,郝万春网罗凌立发、马国玉等20多人,结成犯罪组织,盘踞在沈阳市皇姑区、于洪区,采取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等手段,聚敛钱财。同时,大肆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2008年11月28日,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14项罪名,判处宋鹏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罪名,判处其他95名涉案人员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008年12月23日,辽宁省辽河油田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15项罪名,判处任世伟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罪名,判处其他43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缓刑。2008年11月12日,辽宁省辽河油田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14项罪名,判处郝万春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等罪名,判处其他24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缓刑。
四、黑龙江省绥化市陆宝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06年2月专项斗争伊始,全国“打黑办”收到群众反映黑龙江省绥化市陆宝义等人在安达市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举报材料,发现举报犯罪事实触目惊心,即列为重点督办线索。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的支持下,绥化市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集中封闭办案,经近一年的艰苦侦查、抓捕,成功打掉以陆宝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涉案人员100余名,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300余起,挖出一批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缴获各类枪5支及一批子弹、刀具、毒品等。
陆宝义,男,1957年7月生,黑龙江省绥化市人,在兄弟陆宝林、陆宝成、陆宝有中排行老二,外号“二哥”。 1992年后,陆氏兄弟开始网罗一批刑释解教和社会闲散人员打打杀杀,逐步形成以陆氏4兄弟为首、刘铁峰等为骨干、黄家军等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奸、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致死1人、伤18人,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为敛取钱财,该犯罪组织成立了陆义物业公司、桂林宫洗浴中心等10个经济实体,并以此为依托,以形式上合法的经营活动作掩护,进行诈骗、偷税、赌博、组织妇女卖淫、抽逃出资、放高利贷、强迫交易等活动,聚敛了上千万的非法资产。为寻求庇护,陆宝义等人以金钱、物资等形式,引诱、贿赂安达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郝文权等19名国家工作人员,帮助逃避打击。
2008年5月9日,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等罪名,判处组织头目陆宝义、陆宝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等罪名,判处陆宝林等其他54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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