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覆盖全省所有农村的工程,何以看不到农民参与的身影?一些农村“沦陷”的前提,是农民对于公共事务丧失了话语权、参与权,公共事务都被包办了;而农村的振兴也有赖于这些权利的回归。
这是一项令人瞠目结舌的调查结论,今年3月至5月期间,黑龙江省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在对该省农村户用沼气工程的调查走访中发现,国家投入了数亿元资金兴建的沼气池,报废率超过90%。报废的主因是,政府主管部门明知砖混结构不能适应当地的寒冷气候,却毫不在意,强令推广砖混结构的沼气池。
当地政府部门为什么如此偏爱“砖混结构”的沼气池呢?根源还在利益问题上。当然,这里的“利益”可能是省里主管部门的,也可能是市里主管部门的,或者干脆就是具体经办人员的。至于那些“被服务”、“被惠泽”的农民,在报废沼气池背后黑色利益链条的联合屏蔽下,大抵,是很难真正获益的。
首先,有关部门以审批的方式固化了巨大的利益空间,这也是群鼠能够环伺、分肥的基础。报道披露,2008年在黑龙江建一个农村户用沼气池各方投入的资金加起来一共是4000元,而保守估算,建一个砖混结构的沼气池,成本不超过1500元。这样一块巨大的利益,足以解释为什么必须建砖混的而不是其他新材料的。
其次,围绕农村沼气池,封闭的权力形成封闭的黑色产业链。从省里主管部门对政府资金管理和使用,到市县相关部门的编造花名册、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从工程招标,到施工单位与政府工作人员相互关联、中饱私囊,暗箱操作随处可见,甚至有县能源办主任直接贪污项目资金被判刑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悲哀地发现,经历了无处不在的盘剥、时时处处的渗漏之后,能够凑合着建起一些装门面、摆样子的砖混沼气池,很不错了。
最后,这也涉及对农村沼气池评价的包办现象。黑龙江省能源办在2008年工作总结中写道:“2008年,全省新建户用沼气池11万个,户用沼气项目已覆盖全省所有市……2008年,争取国家各类农村能源建设资金1.77亿元,省级投入专项资金1.08亿元……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可见其自我评价之高。而在农民那里,得到的却是,“既浪费了国家的钱,又给我们添了不少麻烦”的讥评。
官方民间评价差距如此之大,一项好好的惠民工程办成了扰民工程,根源在于农民参与的缺失。一项覆盖全省所有农村的工程,何以看不到农民参与的身影?有关部门过分迷恋权力的封闭运行,其初衷可能是希望把好事办好,能够比较迅捷地把温暖传递到每一户百姓家中。然而,权力的不公开运行,除了严重挫伤农民自身的积极性、创造性之外,更必然导致黑色利益链条的形成。
一些农村“沦陷”的前提,是农民对于公共事务丧失了话语权、参与权;而农村的振兴也有赖于这些权利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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