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武汉交管部门实行新规——对已查获的酒后(含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人,除了按交通法规进行罚款、扣分(直至吊扣驾照)外,还实行抄告制度。目前,首批抄告的16名醉酒驾车驾驶人已被所在单位重罚。
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对醉酒司机曹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并处以罚款500元,在驾驶证被吊扣的半年里停职下岗的处理,停职期间只发放生活费。武钢实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对醉酒驾车的鲁某扣月工资300元,公司总经理、书记各扣月工资100元,其他相关人员扣月工资50元。
武汉交管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后对查出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人,将制作《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抄告通知书》,送达所属单位或社区,要求建立内部人员酒后驾车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内部处罚,并将处罚和教育情况回告武汉交管局。同时,各交通大队将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人作为重点驾驶人实行重点管理,并强制组织参加一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 (楚天金报) (记者戴辉 通讯员黄进明、张建勇、林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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