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为鼓励举报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制定《河南省涉税违法犯罪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凡举报制造、出售、运输、购买假发票数量巨大的,一经查实,最高奖10万元。
该《办法》规定,举报人以实名形式向公安、税务机关检举他人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非法制售假发票、非法取得发票等),经查实的,税务机关根据举报人贡献大小给予物质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举报人,除税务机关给予物质奖励外,公安机关可给予相应的精神奖励。凡是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检举非法制造、伪造、变造、非法出售、盗窃、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具有抵扣税款功能的发票行为的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金;检举非法制造、非法出售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发票的最高可获得5万元奖金;检举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最高可获得1万元奖金。
省公安厅公布了举报电话:0371-65882203(白天)、65882201(夜晚),欢迎各界群众踊跃提供案件线索,对重大现行案件可及时拨打当地110。(记者李红汛实习生张营)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