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开发一次新村,自得一处房产:“最牛村支书”恃何六次变身房产商
- 半月谈记者 王雷
一个土地资源并不富有的村庄,村民土地自1998年起多次被非法强征用于房地产开发,而该村党支部书记,在6次名目各异的“新村开发”中,竟捞得房产6处,每开发一次就为自己留下一处房产。
半月谈记者最近在安徽淮南凤台县新集镇胡岗村调查了解到,这个村11年的房产开发建设中,先后有近百户村民的100多亩耕地和农田基本用地被征用开发,约占全村土地面积的1/10,均无合法土地征用手续。村委会建房卖房的账目从不公开,大量白条当发票冲账留下一大笔糊涂账。对此,群众反映强烈,而县委县政府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规划代审批 村民土地遭征占
凤台县新集镇胡岗村是一个距县城20公里,人口1303人的小村,人均耕地不足1亩。半月谈记者在胡岗村调查时,胡岗村党支部书记胡义新向记者出示了2002年凤台县政府《关于胡岗自然庄复垦整理立项的批复》。他解释说,胡岗村老自然村的位置比较低,容易受淹,因此2002年村委会做出了建新村的决定,并上报了新集镇政府,凤台县政府最后也同意了胡岗村的建设规划方案,采取土地复垦与新占耕地置换的办法建设新村。胡义新表示,胡岗新村的房子都是村里集资建房或是村民自行建设,不存在建商品房对外开发的情况。村委会规定,如果村民想自建,每户给村委会1万元“地皮钱”作为办土地手续的费用,等到土地批下来就可以建。
而据村民反映,胡岗村委会开发的胡岗新村的房屋其实都是商品房。无论是本村还是外村的人,给钱就可以购买。村委会2002年开发的胡岗新村房屋,最便宜的一套要8万元。由于该村离新集煤矿近,又在潘(潘集煤矿)谢(谢集煤矿)公路沿线,房屋有商业价值,周边几个村有20多户村民购买了胡岗新村的房产用来做小生意。由于用地并没有得到土地部门的审批,全村有43户向村委会交了1万元“地皮钱”的村民,至今没有得到新的宅基地。焦急等待了很长时间的村民纷纷在新村附近强占土地,自行建房。
新集镇镇长王炳喜向半月谈记者表示,胡岗新村建设反映了农民的意愿,改善了农民的居住条件。在新农村建设中,该村确实占用了部分耕地,为了保持耕地总量的平衡,新集镇2008年为胡岗村制定了土地复垦的方案,准备采取置换的办法,将老村所在地进行复垦补充耕地。
胡岗村的村民花西根、胡义杰等反映,该村到现在为止没有复垦过一寸土地。多数村民根本买不起新村的房子,只好在老村中继续居住。全村300多户村民,通过买村委会开发房或自建房搬迁到新村安居的,目前大约100多户。
对胡岗新村的用地开发,凤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立光说,胡岗村开发所占的耕地除建大桥安置拆迁户的少量土地外,到目前为止,其余用地均没有在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胡岗村的村委会仅仅拿着县政府的一个复垦立项的批复,就进行了11年的征地建设。
村民失土地 村干捞房产
当村民不愿将承包地出让时,胡岗村委会采取的基本都是强行征用的办法。
村民花西军一家,一共只有4亩多地,2005年被村委会强行征用了6分7厘地。花西军说:“不卖不行,村委会说,村里已经规划建房了,必须征用。”今年已经60多岁的村民花西德家中13口人,一共只有6亩多耕地,2004年村委会将他家最好的2.7亩耕地按照每亩19800元的价格强行征用。花西德62岁的妻子施信珍心疼地说:“那可是种庄稼最好的‘粮食囤’啊,可村支书说了,我们哪敢不卖。现在家里只剩下一块低洼地,遇到淮河涨洪水,收成就一点没有保障,每年的粮食还不够自己吃。”
当许多农民家庭深陷失地失业困境时,胡岗村的村干部却在房产建设开发中获益不少。胡岗村群众纷纷反映,这些年村里干部捞了不少房产。在胡岗村党支部书记胡义新的院子里,半月谈记者看到,6处建于不同年代的房子围成了一个大院子,村委会每开发一次,村支书都为自己留下一处房产。从1999年到2007年,胡义新在新村先后获得了6处房产,除了他自己居住外,还将几处房产出租给了个体工商户。
白条代发票 一大笔糊涂账
搞房地产,无论是卖房还是建房,往往会有很大的腐败空间。而在胡岗村,群众意见最大的是财务不公开。村委会征地建房、卖了数十套房产,收支情况只有村党支部书记胡义新和村会计才知道。村民胡义杰说,这些年除了选干部,没有开过全体村民大会,村里的详细收支情况我们一点也不清楚。
2008年6月,胡岗村完成了村两委的改选,新一届村委会将该村从2004年至2008年的账目送到凤台县审计局进行审计,但一直到今年7月,村委会和村民仍未看到审计报告。
新集镇镇长王炳喜说,县审计局对胡岗村的审计有个初步结论,但由于该村账目中有少量支出是村干部给自己发奖金、报销电话费等,容易引发村里矛盾,因此不便向村中公布审计报告。他坦承,审计发现了村支部书记胡义新将自己的企业与村委会共用账户和村干部将大量白条当发票冲账。
凤台县审计局负责人告诉记者,胡岗村账目审计已经告一段落,但现在结论无法公布。因为从2008年1至4月份的账目一直未能补送到审计局,而这些账目和2008年以前的账目关联性强,因此不好下结论。
不少村干部和村民反映说,村里用白条冲账的资金多达百万元,村干部从中牟利,这才是胡岗村账目迟迟不能见光的主要原因。2006年胡岗村委会开发了39套门面房,收取了每套8万元的房款,这些钱去了哪里,用在什么上面,除了村党支部书记胡义新,没有人说得清楚。
面对胡岗村开发乱象,群众向县有关部门反映过多次。凤台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郑克全大队长表示,胡岗村的土地征用和开发是由村委会承担的,虽然不合法,但要监督完善手续比较难,所获取的利益有的用在村里基础设施建设上,这种不属于开发商非法牟利的情况,国土部门一般就不去追究了。凤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立光在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农村以村镇为单位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搞房产开发的现象非常普遍,村干部随意支配资金用于消费或向上送礼,有的甚至中饱私囊。要根除这些不正常现象,必须靠各部门共同努力,建立相关领导负责制,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违纪者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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