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浙江省嘉兴港区招商局原局长凌越因受贿80余万元被桐乡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凌越现年38岁,2002年1月至2009年3月先后担任平湖市乍浦镇镇政府副镇长、镇长,嘉兴港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嘉兴港区招商局局长。经法院查明,凌越受贿主要在他担任嘉兴港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和嘉兴港区招商局局长期间,且行贿者大多为工程承建人,共计受贿八十万余元,。
判决书显示,凌越受贿的最大一笔贿款是50万元。那是2005年春节前,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某在凌的办公室内送给凌一张银行卡,内有人民币50万元。该公司承建了嘉兴港区建港路、天妃路及中山东路工程,吴某为了及时拿到工程款,请凌帮忙。凌收受后,陆续支取或转账占为己有。(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顾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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