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委员长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周铁农讨论汪光筹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 中新社发 廖攀 摄
8月6日,中国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于庆泰日前称,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实效方面,中国在世界上是做得最好的。于庆泰在北京举行的记者会上说,中国去年已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10%,今年要再降5%,2010年还会继续努力。中新社发 刘怀君 摄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五日电 (记者 周兆军)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草案二十五日提交审议,该草案如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将是中国最高立法机构首次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作出决议。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表示,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必须以对中华民族和全人类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意识,根据自身能力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这项决议草案提出,要把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作为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立法工作议程,适时修改完善与应对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及时出台配套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草案指出,中国将继续建设性参加气候变化国际会议和国际谈判,促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同时坚决维护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益,反对借气候变化实施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
汪光焘表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既是顺应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历史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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