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心医院原院长(正处级)卢金镶贪污、受贿103万余元一案,经淅川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又审出5万元贪污金额,并于昨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卢金镶有期徒刑17年,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卢金镶利用职务之便,在郑州市中心医院开发建设“鑫隆华园”中,采取指使他人做假账的手段骗取公共财物556903元;2003年9月至2009年3月,被告人先后10次接受新郑个体建筑商靳某送给的现金53万元,用于自己平时开支及医院个人集资。
淅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卢金镶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犯罪所得108万多元予以追缴。
一审判决书下发后,被告人卢金镶当场表示将提出上诉。(首席记者郭启朝通讯员王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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