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生活:没朋友来往钱不够花
1999年8月赖昌星携家人逃到加拿大,他不愧是“做过大生意”的人,尽管亡命天涯,他仍在温哥华西57街斥巨资130多万加元(近800万元人民币)购入一幢连花园面积达上千平方米的豪宅。他也常与妻子驱车到唐人街购物,尤喜海鲜,每次都买很多生猛鱼虾回家,从不讲价,只求“最靓”。
然而,好日子很快就完结了。2000年11月23日晚上,赖昌星在加拿大尼亚加拉瀑布城附近被加拿大警方拘捕。警方拘捕他的理由是“逾期居留”,违反“移民法”。其妻曾明娜则是在家中被便衣带走的,关在贝那比女监。
赖昌星夫妇被捕,苦了他们的三个孩子,只能吃“方便面”过日子。三兄妹多次到监狱探望父母。在女监的曾明娜,每当看到孤苦无援脸黄肌瘦的孩子时,总是泣不成声。2001年2月初,赖昌星夫妇离开监狱,在家中接受软禁。
但是,赖昌星必须为此付出高昂的费用:缴付8万加元的保证金以及每月支付8万加元给守卫他们的私人保安公司;禁止去赌场或与黑帮成员发生联系;必须呆在公寓中,每天可外出3小时;另外,要定期向当局报到。200l年5月下旬,赖昌星以无法支付律师费及监护费,撤销原先聘请的律师以及保安人员。夫妇俩再次被移民部拘禁,曾明娜仍关在贝那比女监,直到2002年6月才获准有条件释放。
2005年,另一位曾经接近过赖的知情者透露,赖和妻子曾明娜目前只能呆在温哥华的简陋公寓里,不能跨出温市区,平时也没有什么朋友来往,“钱也不怎么够花”。赖的3个孩子则住在温哥华的一处公寓里,托给“一个熟人照顾”,之所以不住在一起,主要是出于“孩子身心健康以及求学”的考虑。与赖昌星熟悉的人还透露,曾明娜常常教育孩子,好好学点东西,以后能“踏踏实实赚钱,够用就行”。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曾明娜回国对赖昌星的“难民申请计划”是个打击。很显然,加拿大政府愿意帮助赖昌星自愿遣返回到中国,此前一直担心回国后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说法,在前妻曾明娜回国后的宽容待遇面前,被彻底击垮。如果此时赖昌星依然坚持“回国后可能受到不公正审判”而没完没了地提出难民申请,那么他就很难再获得加拿大政府的支持,被遣返可能也是早晚的事。
综合南都周刊、国际先驱导报、厦门商报、第一财经日报、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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