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榄核镇纪委书记梁惠明19日晚醉驾被查。然而,事发当晚梁并未被拘,次日上午还照常上班,下午才被拘留,番禺警方对此解释称,等到抽血检验结果出来后再拘并无不妥。
梁惠明醉驾被查后,在接受记者专访时,一再表示自己“态度很好,一直都很配合交警”。然而,记者昨天从番禺区交警大队的上报材料中,却看到了不一样的内容。番禺交警大队《关于8月19日晚查处梁惠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情况的报告》中写明:当晚9时30分,“发现驾驶人梁惠明有酒后驾驶嫌疑,遂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但其在现场大吵大闹,拒绝接受交警的检查,后我队民警强行将其带至区人民医院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240mg/100ml(注:醉驾标准的3倍)”。
梁惠明是在19日晚9时30分因涉嫌醉酒驾驶被查,却于第二天下午6时才走进了拘留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事发当晚,车辆被扣,榄核镇有关领导给交警队去过电话,之后梁被放走,当晚回家睡觉,第二天上午还在镇政府办公,下午才被执行拘留。
此说法得到番禺交警大队的证实,在其上报材料中记者看到,“经请示领导,同意先由我队固定证据,让其由镇主要领导带回,待处理”。
在8月15日打击酒后驾驶行动启动仪式上,交警部门曾一再表态:醉驾者一律拘留,且任何人不得说情。为何梁惠明当晚仍由榄核镇主要领导带回?不少市民对此不解:“此次逮住的是官员,当然不会就此跑掉,可如果逮住的是个没有固定职业、没有固定住所的人,这样做会否给醉驾者逃脱惩处的机会?”
对于市民质疑,番禺警方表示,发现梁涉嫌醉酒驾驶后,交警首先是让其醒酒,将其强制带到医院抽血检验,等到检验结果出来证实是醉酒驾驶,再依法对梁实施行政拘留,这样的做法并无不妥。
但省交管局有关人士表示,一般来说,在强制抽血的检验结果出来前,有醉酒嫌疑的驾驶员应该被控制,而不应该放回去,除非当事人出现身体条件不允许的特殊情况。(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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