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通报违法违纪 通许法院错误拘人受处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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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高院通报违法违纪 通许法院错误拘人受处分
2009年08月21日 09:24 来源:河南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对于损害人民合法利益的事件,省法院绝不遮掩,决不护短,不管涉及谁,一查到底,坚决处理,决不手软。”8月20日上午,针对通许法院错误拘人的不当做法及登封法官韩锦喜严重违法违纪办案的事件,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处理情况,并决定对症下药、施以重拳,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作风大检查活动。

  错误拘人

  通许县法院有关人员被处分

  通许县法院到郑州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不在,就将被执行人的儿子抓走。8月15日,此事被媒体曝光,省高院立即派出调查组连夜调查取证。

  经调查组核实,通许县法院认定郑某谩骂、殴打执行人员证据不足,经传唤拒不到庭理由不能成立,仅以郑某通知他人到场,就认定为暴力威胁执行人员执行公务,对其实施拘留实属不当,且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禁止异地拘留的有关规定,并于8月17日解除了对郑某的拘留。

  目前,通许县法院已向通许县委、开封市中级法院和省高院作出了深刻检查,开封市中级法院和通许县法院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通许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肖斌停职检查,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执行工作岗位;给予通许县法院主管副院长张泳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其他3名执行人员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

  省高院当天还通报了关于对登封市法院法官韩锦喜在办理一民事案件中严重违法违纪事件的处理情况: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卢店法庭庭长曹学军,依法提请登封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庭长职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韩锦喜行政记大过处分,建议市直工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法提请登封市人大常委会撤销其审判员职务并取消法官资格。

  另外,针对两起案件反映出的司法队伍中存在的不良司法作风问题,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举一反三,自我剖析,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会上,省高院院长张立勇首先“自我剖析”,列举了全省法院当前尤其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的不良作风,如特权思想作风、衙门作风、宗旨意识淡薄、纪律松弛散漫等等。

  清理死角

  全省法院开展作风大检查

  为了切实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切实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形象,省高院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法院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做到温情司法、文明司法、公正高效、便民司法、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廉洁司法。

  “决不让腐败分子在法院系统有容身之处,决不让腐败分子败坏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神圣形象。”张立勇说,省高院将把严肃队伍作风作为今后长期坚持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让河南的法官队伍真正成为一支风清、气正、务实、干事的优秀队伍。(记者李旭兵)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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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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