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召开的衡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决定,撤销向献国的衡阳市林业局局长职务,同时批准范崇德辞去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两人均先后在祁东任职,并且卷入到一系列受贿案件中。
今年54岁的向献国系衡东人,2000年12月至2002年8月任中共祁东县委副书记;2002年8月至2002年11月担任中共祁东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2002年11月至2006年6月任中共祁东县委副书记、县长;2006年6月起担任衡阳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向献国在担任祁东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今年4月19日,该案移送检察机关进一步侦查。同时,经衡阳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并报该市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向献国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石鼓区检察院检察长范崇德,在担任祁东县检察院检察长期间,收受贿赂,非法转让土地谋利,违规经商,经衡阳市纪委决定并报该市市委批准,给予范崇德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潇湘晨报滚动新闻通讯员 邹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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