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台历
1950年4月,总参谋部电告各战略区领导人,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议,全军实行精简整编,将全军总人数由550万缩减至400万。
1951年2月1日,总参谋部向全军颁布《内务条令(草案)》、《队列条令(草案)》和《纪律条令(草案)》。
1955年9月,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军衔制度。27日,授予元帅和将官军衔及勋章典礼在北京隆重举行。
1982年9月16日,中央军委决定,在北京、沈阳军区进行编组集团军试点。
1985年5月23日至6月6日,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决定裁减员额100万。
1985年6月14日,中央军委颁布《合并大军区》命令,将11个大军区调整合并为7个大军区。
1988年10月1日,人民解放军实行新的军衔制度。
1990年6月,江泽民签发新一代共同条令颁布全军施行。
1993年1月,中央军委确立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
2007年6月,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全军部队8月1日起换穿07式军服。
2009年7月,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
(陈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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