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以来,中国第一份各省区市生态文明水平的排名出炉。它来自代表国家社科研究最高水平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区域协调发展与政策研究”课题组。作为研究成果的《中国生态文明地区差异研究》首次披露了各省区市生态文明的发展现状,北京、上海、广东分列前三。(8月17日《中国经济周刊》)
面对这样的排名,质疑之声顿时迭起:一些人们印象中的生态大省,排名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线;而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排名却普遍遥遥领先,甚至让人误以为这是一份地方GDP榜单。这充分说明,该课题组定义的“生态文明”,与公众理解中的“生态文明”,存在巨大差距。
该课题组将所谓“生态文明水平”,简单等同于“生态效率”,即单位生态冲击所对应的经济产出,引用的是这样的计算公式:EEI=GDP/地区生态足迹。其中,生态足迹等于生产所消费的所有资源和吸纳其废弃物所需要的有用土地的面积。显然,这样的所谓“生态文明”,本质上仍然是一个与GDP成正比的经济概念,只不过并不全面地考虑一些环境因素而已。这样的“生态文明”定义,不如说是对“生态文明”的片面化和粗俗化理解。
“生态文明”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据,以未来人类的继续发展为着眼点。一个地方可以因为GDP高而享有发达的物质文明,但另一个地方也完全可以因为生态环境好而享有富足的生态文明;生态文明的发达与否,即无需也不能以物质文明的发达与否作为本质前提。如果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根本不能二元存在,岂不是要求那些生态保护好的地区都必须去通过破坏环境来发展经济?因为在现有公式下,只要GDP不上去,生态文明永远都别想上去。
文明应该是多元的,正如地方特色和区域文化之多种多样。没有理由要求全国所有的地方都选择一种发展道路,并用同一种经济发展指标去衡量排名。如果要矫正GDP的片面性,使用“绿色GDP”等指标矫正即可;“生态文明”应该是对物质文明的多元平衡,而不应该只是物质文明的附属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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