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公开听证会前,参会的消费者代表多在各自小区里做了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住户对水价上涨持反对意见。富有戏剧性的是,本次听证会的14名代表中只有2位反对水价上涨(8月17日《中国经济周刊》)。
调查显示大多数住户反对涨价,在媒体报道中,质疑声音也是占主流,但投票结果却是赞成票占压倒性多数。兰州水价听证会出现的这种怪现象并非个案。在7月31日举行的洛阳市水价调整听证会上,18名代表中,也是只有1人反对涨价。实际上,这种民意和舆论“一边倒”反对涨价而听证会“一边倒”赞成涨价的现象不断在各地上演。听证结果为什么离民意越来越远?听证代表“手口不一”的怪现象又是如何形成的呢?
纵观几年来各地举行的听证会,我发现了一个“三部曲”:第一部,听证代表由物价部门随意挑选,强烈反对涨价的市民总是当不上听证代表;第二部,听证代表产生后,申请涨价的企业都要逐个拜访,美其名曰“沟通”,实际就是“公关”,甚至可以说是“收买”;第三部,也就是听证会的“人格分裂”了——为了政府的“信任”和企业的“诚意”,他们不得不选择“赞成”,但为了给市民一个“交代”,他们又要作出一点“反对”的表示。
不难看出,主导“三部曲”的是一些长期流行的“潜规则”。虽然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申请涨价的企业与政府官员及听证代表之间发生过什么利益输送,但除了“潜规则”,还有什么力量能如此“合法”地强奸民意呢?
说起来,我国的听证制度建立还不到十年,但现在已经被架空了,甚至走向了它的反面。为了保证公共事务中的民意表达,让听证会真正成为民主决策的制度基础,就需要提高听证的透明度和民主性。比如听证代表的产生由政府“挑选”改为群众“推选”,禁止申请涨价的企业与听证代表直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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