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酒驾将常态化 全国公安机关两天查处3167起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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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惩酒驾将常态化 全国公安机关两天查处3167起
2009年08月18日 03:47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陕西西安医护人员对一名酒后驾车司机进行采血化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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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8月15至16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3167起,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435起。据了解,8月14日公安部做出统一部署后,各地公安机关集中对酒后驾驶展开严厉查处,并将持续两个月。

  针对酒后驾驶屡禁不止的情况,公安部在这次集中查处专项行动中明确提出,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迅速行动。辽宁、江苏等省开展异地用警、交叉执法,坚决杜绝说情风;江西、山东、河南等省协调卫生部门,调集救护车参加统一行动,对醉酒驾驶违法嫌疑人及时抽血取证;浙江、广东要求对查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法处罚后,还要一律抄送纪检监察部门;河南、宁夏等省(区)向社会发出了《致驾驶人的一封信》,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提示;北京组织10家发生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单位的领导和违法当事人参观拘留所,与醉酒驾车被拘留的驾驶人沟通,吸取教训。

  “此次全国性集中整治后,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仍将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实现常态化。”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刘金国表示,对酒后驾驶,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同时,公安民警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为酒后驾驶违法人说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记者黄庆畅)

【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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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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