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整治酒后驾车将成常态 今年来84人酒驾被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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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整治酒后驾车将成常态 今年来84人酒驾被拘
2009年08月16日 15:16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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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交警投入到整治酒后驾车的专项行动中

  整治酒后驾车将成为常态

  昨日,(重庆)市交警总队表示,此次对酒后驾驶的专项整治,将使出一个“杀手锏”——通报单位。

  市交警总队透露,为实现彻底整治的目标,此次整治行动不仅要强化处罚手段,还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多管齐下。

  接下来,交管部门将会同政府文明办等单位,建立单位内部人员酒后驾驶责任追究制度,将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与单位、个人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据介绍,将当事司机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抄告单位,初步定于机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若上述工作人员酒后驾驶,交警将把其违法行为抄告所在单位,并建议给予纪律处分。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交管部门会将严厉查处酒后驾驶的工作常态化。

  喝两瓶啤酒或三两白酒可算醉酒

  相较历次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整治,罚得重,是此次专项整治的一个特点。

  市公安交管局昨日明确了对酒后驾驶司机的四项处罚标准。据悉,按照公安部部署,在未来2个月集中整治中,这将是全国的统一标准。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饮酒(即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

  醉酒(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

  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法律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按有关法律规定,饮酒后驾车的,罚款200-500元;醉酒驾车的,罚款500-2000元;饮酒后驾驶营运车的,罚款500元;醉酒后驾驶营运车的,罚款2000元)

  专家估算,饮酒的标准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而醉酒的最低标准(即80mg/100ml),当事人的饮用量大致为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

  记者 涂静 实习生 曾觅 文 张质 摄

  酒后驾车检查 可能每天都有

  本报讯 “全市集中整治酒后驾车专项行动现在开始。”昨上午10时许,随着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陈洪刚一声令下,由摩托车方队开道,主城区交警代表立即奔赴各辖区支队检查点,开始对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检查。

  根据公安部部署,酒后驾驶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至少持续两个月时间。市交警总队负责人昨日表示,在整治中,对于酒后驾驶,将一律依法顶上限处罚,达到醉驾标准的司机,一律送复盛交通违法拘留所。同时,交警将坚持“零容忍”:无论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会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搞“下不为例”。

  市交警总队办公室主任夏旭介绍,为保障整治的公平、公正以及不走形式主义,此次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中,市交警总队将加强内部监管,施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实行严格监督。

  “对酒后驾车的检查可能每天都有,”夏旭介绍,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除市交警总队统一组织的“渝安”行动外,各辖区交警支(大)队,将不定期、不定点开展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检查、整顿,将形成此起彼伏的整治态势。

  整治中,餐饮、娱乐场所被确定为首次集中整治的重点区域。

  今年1月至7月

  84人酒后驾车被拘留

  本报讯 据市交警总队统计,今年1月至7月,我市交警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16次“渝安行动”,集中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15万件,其中,84名驾驶人因酒后驾车被行政拘留。

  据介绍,经过近两年“渝安行动”集中整治,全市大多数驾驶人已逐步养成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自律意识,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例呈逐年下降趋势。不过,即便如此,仍有个别驾驶人法制意识淡薄,肆意酒后驾驶,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总有个别司机存在侥幸意识,认为交警不查就可以喝酒开车。”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防止南京、杭州的惨剧在我市上演,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市交警将采取不定时、不定点设点,突击检查与统一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严控、严查氛围。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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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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